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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小濤﹕有權無責的中聯辦最可怕長青網文章

201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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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11月13日 06:35
2013年11月13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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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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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發牌風波暴露的不僅是梁振英的無能及與民為敵的傲慢,更顯示中聯辦插手的香港事務,已從政治伸延到民生領域,變相全面接管香港。


多名建制派立法會議員承認,在表決「特權法」前,曾應邀與中聯辦官員「傾偈」交流。《文匯報》及《大公報》則刊登港澳發展戰略研究中心主任蒯轍元文章,指摘反對派圖借事件「衝擊行會保密制和集體負責制,瓦解行政主導」(不少建制議員的發言論點),而「中聯辦支持特區政府依法施政天經地義」,並指這是中央賦予中聯辦重大職責。


但中聯辦如此「支持」特區的法理依據何在?《基本法》22條規定:「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均不得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根據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務。」要支持特區政府,也不能無視香港法律及越俎代庖呀!讓中國隊代替香港隊員參加國際賽,是支持香港體育嗎?


中聯辦形同「垂簾聽政」的「支持」香港,遺禍甚深。一個躲在背後卻擁有極大權力的機構,其決策過程必不透明;缺乏法定諮詢組織協助,其決策依據只從非正式渠道得來,偏聽機會極高,也就很易與現實及民意脫節,作出錯誤決定。更甚者,再大錯誤也有「前台」的特區政府及立法會承擔責任,公眾卻無法追究幕後罪臣。


像今次發牌事件,梁振英被千夫所指,立法會保皇派不問是非的態度也令人討厭,但操盤的中聯辦置身事外。有權無責下,變相鼓勵他們決策得更大膽、更不負責任,更別說香港愈多問題愈能彰顯其存在價值了!這種「一港兩制」管治模式,若不及時糾正,其禍不下於「京人或黨人治港」,「一國兩制」提早壽終正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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