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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釋法不應推翻終院裁決長青網文章

201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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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11月14日 06:35
2013年11月14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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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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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國能昨致辭時說,人大釋法雖然是本港法制一部分,但相信香港及中央已有共識只能在非常特殊的情况下才可考慮釋法,但認為在任何情况下,人大釋法權也不應推翻法庭裁決,尤其是終院的判決(should not be exercised to override a court judgment in Hong Kong, especially one of the Court of Final Appeal),否則會對司法獨立構成負面影響(adverse effect)。


李國能認為,香港回歸以來司法制度仍屬健康,惟司法獨立不能單靠法官獨自守護,需得社會各界共同警惕捍衛。被台下觀眾問到如何確保法官司法獨立時,李笑言﹕「給他們合理的薪俸!」


99年釋法事件「寶貴經驗」

李國能昨在演辭中,為他在任期間1999年居港權一案釋法「自首」,說九七回歸後正歷新的憲制秩序,而99年釋法爭議正好提供「有益(salutary)」經驗,結果被主持再追問當年判決是否有錯,但李重申當年經驗「有益」。


他於會後向傳媒表示,不評論當年判決對錯與否,但認為99年釋法事件是「寶貴經驗」。李國能會後原本稱有事不接受訪問,但久未露面的他最終被傳媒追訪10多分鐘。記者追問特首選舉公民提名問題,但李說政治事他不評論,而公民提名是否可取亦涉法律問題,不能三言兩語能輕易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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