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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師公會欲阻 上訴失敗長青網文章

201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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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11月15日 19:35
2013年11月15日 19: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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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前政務司長許仕仁等涉貪受賄案,刑事檢控專員早前獲高院首席法官張舉能批准,委聘英國大律師Louis Mably來港擔任主控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的副手,大律師公會不服昨提上訴,上訴庭聽罷陳辭後駁回,並押後以書面解釋判決理由。


資深大律師兼大律師公會主席石永泰昨親身代表公會上訴,指刑事檢控專員未有向原審法官提出實質證據,證明Mably於去年10月被委聘時,控方已盡力在本港找合適的大律師人選當Perry的副手;此外,律政司早前亦有兩名新委任的資深大律師可提供協助,石認為原審法官未有足夠資料去考慮是否批准Mably來港的申請。


明年5月開審

石永泰續說,原審法官錯誤理解《基本法》63條,即律政司主管刑事檢察工作且不受任何干涉,認為63條與委聘海外大律師並無直接關係。


代表刑事檢控專員的資深大律師唐明治反駁,控方委聘Mably前,已委聘了本港資深大律師謝華淵及大律師黃佩琪加入主控陣容,故刑事檢控專員亦有找本港大律師代表控方。唐明治續說,首席法官有權行使酌情權批准有關申請,加上本案涉及有史以來最高級政府官員懷疑貪污,或會影響本港金融中心地位,案件亦吸引全球的眼光,故首席法官已正確行使酌情權,同時平衡了公眾利益。代表律政司的資深大律師翟紹唐亦反駁,指公會的角色是就有關申請向法庭提供協助,而非提出上訴的涉案一方。


本案5名被告包括前政務司長許仕仁(64 歲)、新地聯席主席郭炳江(60 歲)及郭炳聯(59 歲)、新地執行董事陳鉅源(65 歲),以及港交所前高級副總裁關雄生(61 歲);他們分別被控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提供假資料等罪名。案件明年5月8日開審,預計需時70日,下月12月3日作第二次審前覆核。


【案件編號:CACV17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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