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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星島集團前主席胡仙15年前捲入詐騙案,被指涉與集團3名行政人員串謀,誇大旗下報章《虎報》發行量,涉詐騙廣告客戶。律政司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日前稱,15年前有足夠證據檢控,但被時任律政司長梁愛詩推翻。梁愛詩昨日反駁,當時法官已聽取50多名證人供辭、審閱3000份文件,認為證據不足夠有合理被定罪的機會,但她當時亦有考慮公眾利益。
稱同時有考慮公眾利益
梁愛詩昨出席公開活動時強調,當年是因為證據不足而不起訴胡仙,她說﹕「證據方面是不足夠有一個合理的被定罪的機會,但同時我都有考慮公眾利益」,又指自己10多年前已交代過案件,不希望再評論。
指人大不同意判決可釋法
另外,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國能上周說,人大常委會行使釋法權,推翻終審法院的判決,會對司法獨立有負面影響。本身是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的梁愛詩回應,這是李國能的個人意見,「而且觀感多於實際」,強調人大常委會有權作法律解釋。
梁愛詩說,《基本法》訂明人大法律解釋不能影響過去的案件,只是日後法院判案時應根據人大的法律解釋;在制度下,人大常委會是有權澄清法律,重申如人大常委會認為特區法院的決定不符合《基本法》立法原意,是用法律解釋來更正。她強調本港司法獨立和法治健全仍十分穩固,沒受法律解釋影響。
稱同時有考慮公眾利益
梁愛詩昨出席公開活動時強調,當年是因為證據不足而不起訴胡仙,她說﹕「證據方面是不足夠有一個合理的被定罪的機會,但同時我都有考慮公眾利益」,又指自己10多年前已交代過案件,不希望再評論。
指人大不同意判決可釋法
另外,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國能上周說,人大常委會行使釋法權,推翻終審法院的判決,會對司法獨立有負面影響。本身是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的梁愛詩回應,這是李國能的個人意見,「而且觀感多於實際」,強調人大常委會有權作法律解釋。
梁愛詩說,《基本法》訂明人大法律解釋不能影響過去的案件,只是日後法院判案時應根據人大的法律解釋;在制度下,人大常委會是有權澄清法律,重申如人大常委會認為特區法院的決定不符合《基本法》立法原意,是用法律解釋來更正。她強調本港司法獨立和法治健全仍十分穩固,沒受法律解釋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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