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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保障投資者長青網文章

201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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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11月21日 06:35
2013年11月21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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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自「雷曼兄弟」事件後,本地銀行於2009年10月起實施「實體分隔」措施,把傳統銀行服務與銷售投資產品分隔。為保障投資者權益,金管局去年初曾就銷售投資產品向銀行發出進一步指示,要求銀行職員為客戶評估風險狀况及銷售過程錄音。


金管局除要求錄音,亦不鼓勵銀行職員用手機接受客戶落單,同時要求銀行分隔辦理投資業務與一般銀行業務的地方。另外,銀行的前線職員在銷售過程中,必須就產品風險及銀行佣金等做足披露。金管局不時會喬裝客戶檢查計劃,以測試銷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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