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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歲學生穿九巴制服駕車「載客」長青網文章

201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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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11月21日 06:35
2013年11月21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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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15歲男學生聲稱拾獲巴士車匙及九巴司機制服,凌晨身穿司機制服駕駛巴士,其間16歲男生涉為乘客。15歲男生昨承認未獲授權而取用運輸工具等9項控罪,16歲男生則否認教唆司機無牌駕駛等5項控罪。


16歲「乘客」否認5罪

兩被告分別為15歲的姚姓學生及16歲的陳子謙。案情指出,今年6月23日凌晨3時,有途人看見姚身穿九巴司機制服駕駛一輛巴士,巴士上另有一名青年。途人覺可疑,遂跟蹤該巴士及報警。姚駕駛巴士至大圍屋苑「名城」,該青年下車,姚再駕車到港鐵大圍站公共交通交匯處。


稱垃圾桶拾制服 地上拾車匙

警方到場拘捕姚,在他背包搜出一個安全手槌、兩個分別為「80X」及「82X」的路線牌、一個九巴登記牌。其後警方到姚家中搜查,再發現3個分別為「83S」、「91」、「888」的路線牌。警誡下姚稱在九龍灣的垃圾桶拾獲一套九巴制服,再在港鐵大圍站公共交通交匯處地上拾得一條車匙;他因貪玩,在未經授權下駕駛巴士。姚又承認由去年7月至今年6月,於沙田某處偷取上述5個路線牌、安全手槌及九巴登記牌。經九巴核實,上述車匙為後備匙。


另一被告陳子謙被控於6月23日,在港鐵大圍站的公共交通交匯處取用並乘坐一輛巴士、協助及教唆姚沒有駕駛執照及第三者風險保險單而駕駛巴士,以及於今年偷取兩個分別為「85C」及「263」的路線牌。


裁判官將案押後至12月18日,就陳作審前覆核,而姚則待陳的審訊完結後才判刑,兩被告獲准保釋。九巴昨稱,因案件司法程序未完,現階段不宜評論。


【案件編號:STCC434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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