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政府與兩間電力公司完成《管制計劃協議》(《協議》)中期檢討,政府向兩電提出調低資產9.99%准許回報率,但遭兩電拒絕。不過,政府與兩電達成數項協議,包括兩電各自成立「能源效益基金」,合共投放1億元,資助住宅樓宇業主進行節能工程。另兩電同意調低電費穩定基金結餘,以及延長資產使用期,以紓緩電費加幅,料未來5年可為全港用戶節省3.5億元,相等於每度電減0.17仙。
減電費穩定基金結餘 5年料省3.5億
有學者分析,政府與兩電達成的協議可以「積穀防饑」,紓緩電費中的基本電費部分加幅,長遠有助抵銷部分燃料費的增長。
環境局昨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指政府在考慮過公眾意見、過去幾年運作《協議》的經驗,以及最新經濟狀况後,政府向兩電提出一系列修訂《協議》建議,但結果兩電都不同意調低准許回報率,以及收緊處理過剩發電容量機制等重大改動(詳見另稿),但願意共同投入1億元推行節能計劃。
獲發獎金撥基金 料明年推出
現時的《協議》設有獎勵計劃,兩電推行能源效益措施,例如為企業做能源審核,達到指定目標可獲額外回報,兩電過去數年獲發獎金合共約1億元。兩電同意將該筆款項各自成立基金,優先資助單幢式住宅進行能源效益改善工程。現時兩電正制訂計劃,預計明年上半年推出。
此外,兩電同意把電費穩定基金的結餘上限,由銷售電力的總收入8%,下調至5%,確保基金結餘可盡早用於減輕電費上調的影響。中電同意把部分輸配電資產的折舊期延長,以反映其有效使用期,例如架空線的有效使用期由50年增至60年、電纜由55年增至60年。政府估計,有關改動在2014至18年間可為用戶節省3.5億元。
中電延資產折舊期 學者憂短減長加
能源諮詢委員會主席蘇偉文表示,兩電願意調低電費穩定基金結餘上限,以及中電延長資產使用期,都可紓緩基本電費加幅,「為了達到政府的減排標準,中電到2015年要大幅增加天然氣發電,到時燃料收費會飈升,中期檢討修改的項目,可以紓緩基本電費加幅,至少不會火上加油」。城市大學管理科學系能源與環境政策研究中心鍾兆偉分析,中電延長資產折舊期,有如供樓攤長還款期,「市民每年供款減少,但長遠付出可能更多」。
能源諮詢委員會成員余遠騁認為,中期檢討需要政府及兩電均同意才可修改,准許回報率沒有調整是預期內,但他認為兩電同意成立能源效益基金是突破,可以協助樓宇節能。但綠色和平擔心基金有「致命缺陷」,1億很快用完,到時兩電拒絕再注資,會令基金淪為「空殼」。
■明報報料熱線inews@mingpao.com/ 9181 4676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回應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