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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彥﹕什麼時候買樓租樓,決定因素各有不同長青網文章

201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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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11月27日 06:35
2013年11月27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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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近日閱讀雜誌,無意中看到一位著名財經評論員給讀者的意見。他認為只要是首次置業、自住及有能力每月供樓,則不必理會將來樓價是升是跌,都可以現在買樓。


該財經評論員的意見,與一位知名地產發展商的看法有異曲同工之妙。該知名地產發展商認為,只要買樓是自住或給家人住,任何時候買樓都沒問題。就算在樓市最高價位入市,事後回顧,仍然覺得便宜。


他們兩人的說法對嗎?個人覺得有商榷餘地。


買樓自住並不永遠正確

樓價的長期基本趨勢是大漲小回,「就算在樓市最高價位入市」,最終亦會收復失地,這話沒錯。問題是「事後」要事隔多少年。如果你1997年摸頂買了嘉湖山莊,16年後的今日,你尚欠一兩成購入價才可見家鄉。人生有多少個16年呀?


可以選擇,當然選在樓市最低價位而非最高價位入市,錯過今次的低位,就耐心等候下次。最高價位入市,縱使「事後回顧覺得便宜」,這個「事後」,往往要等10年以上,在起初的四五年,價位動輒跌40%至65%,實在太傷痛了!如果沒有實力或耐性守,你連這種終於「覺得便宜」的卑微回顧也沒機會享受。


在什麼時候買樓,時機較能力更重要!最合算是在復蘇期始初買,最要命是摸頂買。根據過去的紀錄,每一個循環從復蘇期始初至繁榮期頂峰,樓價至少升三四倍;相反地,見頂回落至見底,樓價往往最低限度跌去40%。我們此刻首先要弄清楚樓價是處於循環中哪一期,是復蘇期當然好,是繁榮期初階亦問題不大,但如果是繁榮期的尾聲,你還建議大家入市,豈不是把大家放在火爐上嗎?弄錯買樓時機,愈有能力,損失愈慘重!


香港經濟逃不過循環,上一個下跌浪,歷時6年,報銷65%樓價,這是多麼大的血的教訓呀?如果大家認同此刻樓價接近摸頂或已經摸頂,何不忍耐一下,等待未來的浪底再買?

租樓交租有時並非錯誤

不管市旺市淡,時常聽到不少準買家這樣解釋他們買樓的動機:「租樓交租是代業主供樓,簡直是將錢倒入鹹水海!」

這種說法缺乏常識和商業盤算。但很奇怪,絕少人挺身而出,指出他們看法的謬誤。天下無免費的午餐,買樓是要付代價的,一旦買樓,一筆資金(就是樓價)從此被長期積壓。對投資性質的買家來說,他所付的代價(樓價)換回租金回報;對自用性質的買家來說,他所付的代價換回免付租金。相反地,租客付出租金,但得以將等同樓價數目的那筆資金釋放出來,靈活運用。當買家還是租客化算呢?沒有絕對的答案,關鍵在於他們運用資金牟取回報的能力:如果買家有能力利用所付樓價生產出較租金更高的金錢回報,那麼該買家應該當租客,當買家收租或免租是虧了;如果租客的理財能力能讓樓價生產出較租金為高的金錢回報,那麼該租客不做買家而樂於當租客完全正確。這解釋了為什麼大家樂、麥當勞快餐、各式名牌店和許許多多的商業機構,只願租賃而不肯買入它們拿來做生意的店舖、辦公室和廠房。


在樓價見頂回落之際買樓,是高價接火棒,若持貨到浪底,損失就是樓價於下跌浪中的跌幅部分(請記着,在過往半個世紀的幾次下跌浪,樓價跌幅一般介乎40%至65%,從來沒見到15%至20%那麼溫和的跌幅);相反地,若聰明地租樓,就可避接高價火棒,從而得以避過樓價於下跌浪中的跌幅部分,屆時自可輕鬆地於谷底接貨。


基於上文的分析,大家不難看到,自住買樓不一定永遠正確,租樓居住不是代業主供樓和倒錢入鹹水海,更非任何時候均是錯誤。


作者是怡居地產常務董事及中原地產創辦人

(dennywongmy@yahoo.com.h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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