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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現時香港特區政府難以管治的景况,即使在2017年有了特首普選,也不會必然變好,而是需要針對回歸以來導致難以管治的因素,利用特首普選帶來的變局進行配套的政治改革,才能有所改善。
特區政府的政治能量
在建制派人士當中有一種聲音,是把反對派作為罪魁禍首。這種把問題都諉過於對手的簡單思維,無助於解決本港的困難,而如果當權者也有這種黑白分明的敵我心態,對社會變化趨勢和深層次矛盾不去深入了解分析,只會令管治問題惡化。
《明報》11月25日發表的「特首普選與有效管治」系列座談會紀要,談到現時的行政會議政治能量不夠,提出特首和問責官員都應該是「政治人」,即要懂得向民眾和有關的利益團體解說政府的政策,爭取他們的支持,並且要願意及主動與政黨溝通和打交道,而不是在要通過政府一些有爭議的法案時,才用「扭建制派議員的手臂」的辦法來拉票,甚至在「數」不夠票時都要硬推,並依賴「西環」來箍票。
特區政府一年多以來的施政舉步維艱。特首和建制派一些人為了盡快能開始解決房屋、扶貧、經濟等問題,而希望做到強政勵治,這種心情可以理解。但如果不去了解現代社會發展的特點,從而以新思維去研究如何適應及管治,只會事倍功半。
政府已不等同於管治
現今世界各地政府的管治,都同樣面對複雜和巨大的挑戰。由於公民社會的興起、數碼網絡的無處不在、傳統社會體系(如教會、政府、政黨)的權威下降、地區人士和地方政府向中央政府爭取權益,甚至是跨國組織的影響(例如歐盟、世界銀行)等等因素,我們都活在「多中心」(multiple centres)或「沒有中心」(centreless)的社會。中央型的政府已失去無上權威,政治權力和體系愈來愈趨向分散;政府已不等同於管治,亦再沒有能力單獨地去推動社會發展。反之,公共權力(public power)在公共部門與私營部門之間,在政府與反對黨、公民社會和利益團體之間,在各層政府之間日益模糊的界限中展示出來。當中的不同組織與勢力分享、交換和爭奪着有效的權力。這種公共決策架構的界限亦不斷流動,即隨時有新的持份者加入。在一定意義上,政府已「空洞化」(hollowing out of the state)。
傳統政府由上而下的指揮與控制因此要被「管治」所取代。在「管治」中,社會的各個部分都參與管理公共事務。管治是管理權力和政策的一種方式,是在公共領域通過集體去解決問題(collective problem solving in the public realm),而政府只不過是達到此目標的重要工具。政府不再「划船」,而是「領航」(governments no longer row, they steer)。
網絡式管治
傳統的中央集權式的官僚分層統治,在新的社會變化下將不再有效,而由政治學者所稱的「網絡式管治」(network governance)、或「聯結式的政府」(joined-up government)所代替。在這個新模式下,政府的角色不是威權者,而是「推動者」 (activator)。它統籌相關的利益,把各個持份者視為伙伴或要爭取的對象,與它們進行多方面的談判,尋找適當的位置,以達至各方或足夠多數都可妥協接受的方案,才可成功制訂及落實政策。政府只可以通過它的協調能力去恢復和加強它的有效管治,有時更需要與一些政黨交換政治條件或利益。這些本來就是任何當代政治運作的現實。
港英政府和前3屆特區政府都意識到要適應時代轉變,因此在政策諮詢及制訂時,也在不同程度上着重公眾參與(public engagement),其中的伙伴模式(partnership)在地區的基建發展方面有比較成功的例子,例如觀塘市中心重建項目。
政治工作、團結工作
今屆特首面對不少反對聲音,他因此要建立支持自己的力量去進行還擊,本是無可厚非。但令人失望的是,特首似乎沒有以上述的當代管治思維領導政府,去應對和克服困難,反而多次試圖用硬闖的辦法,去為自己樹立指揮和控制型的權威,以及借助外力去組織一些表態式的團體,去造成一種得到民眾支持的表象。安排一貫的民眾諮詢大會等做法無疑是應做的事情,但同時要做的,是去嘗試以更高明的軟硬兼施的政治技巧,以及更大的耐性和細心,與各政黨(包括建制派和泛民派)及相關的利益團體與公民社會組織接觸、周旋、談判和討價還價,以找到各方或其中多數都可讓步接受的解決方案,從而逐步和真正地建立政府的權力基礎(power base)。
以中共過往的用語,就是說特首應該要帶領問責團隊去「做政治工作」和「做團結工作」,而工作的主要對象必然要包括立法會內的各黨派。特首要在行政主導下實現有效管治,怎麼可能只顧閉門埋頭工作,只依靠勤奮努力,而不和問責官員一起走出去、請進來,分頭建立政治網絡和能量,以組成整個管治的權力基礎?一個「專業人」從政以至當權,不能單靠專業精神和能力,還需要有「管理人」和「政治人」的態度、思維、能力和技巧。
硬闖與強政
當權者不願意立下決心和放下身段去做政治工作,增強自己的政治能量,又如何能夠善於管治?所謂強政勵治中的「強政」字眼,很容易令當權者錯誤地認為,要用強硬的態度和手法,去對付反對聲音和勢力,甚至漠視和批判建制派內的不同意見。但未有事先做好細緻的鋪排,以取得立法會內足夠的票數和大多數民意的支持,而硬闖硬推的做法,雖然在一些外力的協助下偶然能夠得逞,但事實上只會不斷削弱自己的政治能量和權力基礎,更不用說可以建立較紮實的政治網絡了
如果2017年經普選產生的行政長官組成聯合政府,將是在建立「聯結式的政府」和「網絡式管治」方面走出重要的一步,也是邁向有效管治的關鍵。
註: 有關管治與民主的論述,請參考R.A.W. Rhodes、Marc Plattner、Elizabeth Meehan、Donald Emmerson、Ledivina Carino、Francis Fukuyama、Arthur Benz、Yannis Papadopoulos 等的著作。
(以特首普選的變局帶動有效管治.之三)
作者是香港政策研究所董事暨行政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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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的政治能量
在建制派人士當中有一種聲音,是把反對派作為罪魁禍首。這種把問題都諉過於對手的簡單思維,無助於解決本港的困難,而如果當權者也有這種黑白分明的敵我心態,對社會變化趨勢和深層次矛盾不去深入了解分析,只會令管治問題惡化。
《明報》11月25日發表的「特首普選與有效管治」系列座談會紀要,談到現時的行政會議政治能量不夠,提出特首和問責官員都應該是「政治人」,即要懂得向民眾和有關的利益團體解說政府的政策,爭取他們的支持,並且要願意及主動與政黨溝通和打交道,而不是在要通過政府一些有爭議的法案時,才用「扭建制派議員的手臂」的辦法來拉票,甚至在「數」不夠票時都要硬推,並依賴「西環」來箍票。
特區政府一年多以來的施政舉步維艱。特首和建制派一些人為了盡快能開始解決房屋、扶貧、經濟等問題,而希望做到強政勵治,這種心情可以理解。但如果不去了解現代社會發展的特點,從而以新思維去研究如何適應及管治,只會事倍功半。
政府已不等同於管治
現今世界各地政府的管治,都同樣面對複雜和巨大的挑戰。由於公民社會的興起、數碼網絡的無處不在、傳統社會體系(如教會、政府、政黨)的權威下降、地區人士和地方政府向中央政府爭取權益,甚至是跨國組織的影響(例如歐盟、世界銀行)等等因素,我們都活在「多中心」(multiple centres)或「沒有中心」(centreless)的社會。中央型的政府已失去無上權威,政治權力和體系愈來愈趨向分散;政府已不等同於管治,亦再沒有能力單獨地去推動社會發展。反之,公共權力(public power)在公共部門與私營部門之間,在政府與反對黨、公民社會和利益團體之間,在各層政府之間日益模糊的界限中展示出來。當中的不同組織與勢力分享、交換和爭奪着有效的權力。這種公共決策架構的界限亦不斷流動,即隨時有新的持份者加入。在一定意義上,政府已「空洞化」(hollowing out of the state)。
傳統政府由上而下的指揮與控制因此要被「管治」所取代。在「管治」中,社會的各個部分都參與管理公共事務。管治是管理權力和政策的一種方式,是在公共領域通過集體去解決問題(collective problem solving in the public realm),而政府只不過是達到此目標的重要工具。政府不再「划船」,而是「領航」(governments no longer row, they steer)。
網絡式管治
傳統的中央集權式的官僚分層統治,在新的社會變化下將不再有效,而由政治學者所稱的「網絡式管治」(network governance)、或「聯結式的政府」(joined-up government)所代替。在這個新模式下,政府的角色不是威權者,而是「推動者」 (activator)。它統籌相關的利益,把各個持份者視為伙伴或要爭取的對象,與它們進行多方面的談判,尋找適當的位置,以達至各方或足夠多數都可妥協接受的方案,才可成功制訂及落實政策。政府只可以通過它的協調能力去恢復和加強它的有效管治,有時更需要與一些政黨交換政治條件或利益。這些本來就是任何當代政治運作的現實。
港英政府和前3屆特區政府都意識到要適應時代轉變,因此在政策諮詢及制訂時,也在不同程度上着重公眾參與(public engagement),其中的伙伴模式(partnership)在地區的基建發展方面有比較成功的例子,例如觀塘市中心重建項目。
政治工作、團結工作
今屆特首面對不少反對聲音,他因此要建立支持自己的力量去進行還擊,本是無可厚非。但令人失望的是,特首似乎沒有以上述的當代管治思維領導政府,去應對和克服困難,反而多次試圖用硬闖的辦法,去為自己樹立指揮和控制型的權威,以及借助外力去組織一些表態式的團體,去造成一種得到民眾支持的表象。安排一貫的民眾諮詢大會等做法無疑是應做的事情,但同時要做的,是去嘗試以更高明的軟硬兼施的政治技巧,以及更大的耐性和細心,與各政黨(包括建制派和泛民派)及相關的利益團體與公民社會組織接觸、周旋、談判和討價還價,以找到各方或其中多數都可讓步接受的解決方案,從而逐步和真正地建立政府的權力基礎(power base)。
以中共過往的用語,就是說特首應該要帶領問責團隊去「做政治工作」和「做團結工作」,而工作的主要對象必然要包括立法會內的各黨派。特首要在行政主導下實現有效管治,怎麼可能只顧閉門埋頭工作,只依靠勤奮努力,而不和問責官員一起走出去、請進來,分頭建立政治網絡和能量,以組成整個管治的權力基礎?一個「專業人」從政以至當權,不能單靠專業精神和能力,還需要有「管理人」和「政治人」的態度、思維、能力和技巧。
硬闖與強政
當權者不願意立下決心和放下身段去做政治工作,增強自己的政治能量,又如何能夠善於管治?所謂強政勵治中的「強政」字眼,很容易令當權者錯誤地認為,要用強硬的態度和手法,去對付反對聲音和勢力,甚至漠視和批判建制派內的不同意見。但未有事先做好細緻的鋪排,以取得立法會內足夠的票數和大多數民意的支持,而硬闖硬推的做法,雖然在一些外力的協助下偶然能夠得逞,但事實上只會不斷削弱自己的政治能量和權力基礎,更不用說可以建立較紮實的政治網絡了
如果2017年經普選產生的行政長官組成聯合政府,將是在建立「聯結式的政府」和「網絡式管治」方面走出重要的一步,也是邁向有效管治的關鍵。
註: 有關管治與民主的論述,請參考R.A.W. Rhodes、Marc Plattner、Elizabeth Meehan、Donald Emmerson、Ledivina Carino、Francis Fukuyama、Arthur Benz、Yannis Papadopoulos 等的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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