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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屋無財可偷 怒賊縱火泄憤長青網文章

2013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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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12月04日 06:35
2013年12月04日 06:35
新聞類別
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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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廣東韶關一名男子入室盜竊時,發現房子內無財可偷時,放火燒屋泄憤。他近日被控盜竊罪、放火罪成立,判處監禁4年3個月。


有案底 重囚4年

《南方都市報》報道,6月2日下午4時許,被告賴練金踢開木製門,潛入翁源縣一醫院宿舍樓,搜尋後賴未見現金及任何其他值錢東西,感到十分惱火,便用隨身攜帶的打火機點燃了牀上的毛氈,並一直看到火勢較大才離開。大火燒毁受害者室內全部家具,損失2179元。隨後,賴繼續在當地行竊,6月19日被捕。


法院經指賴故意放火焚燒他人財物,危害公共安全,其行為已構成放火罪;其還多次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又構成了盜竊罪;因又是積犯,故依法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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