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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胎藥開錯避孕丸 烏龍醫生累婦墮胎長青網文章

2013年1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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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12月05日 06:35
2013年12月05日 06:35
新聞類別
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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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蘇州市民陳女士上月到醫院檢查出懷孕且孕激素偏低,蘇州市立醫院婦產科醫生給陳女處方口服孕激素保胎,而陳女吃了4天保胎藥後感不適,查看藥品卻發現吃的原來是「孕婦禁用」的避孕藥炔諾酮。陳女很可能因此要墮胎,院方提出賠償2.6萬元人民幣,家人卻要求院方要對陳女1年內不孕或其他併發症負全責,醫院拒絕。


孕激素偏低 食錯藥4天

中國江蘇網報道,11月20日,32歲的陳女到蘇州市立醫院婦科門診做檢查,診斷結果是她已懷孕1個月。由於體內孕激素偏低,當值劉醫生給她處方名為「達芙通」的口服孕激素用於保胎。陳的丈夫張先生說:「她吃了,到24號感到身體不適,我們一看那個藥片是叫婦康片,說明書上寫着孕婦禁用,我們又到網上一查,那個藥品又叫做避孕藥。」


醫生認疏忽 院方願賠2.6萬

11月25日,張氏夫婦再到該院找劉醫生了解,劉醫生當場承認自己在開藥時有疏忽,點錯了藥名,檢查發現,陳女士的孕激素比求診前更低。翌日,經多位專家會診和全面檢查後,院方通知張氏夫婦,陳女腹中胎兒有較大機會畸形,建議夫婦放棄這個孩子。院方在書面答覆中,承認開錯藥並表示遺憾。同時承諾在陳女士墮胎中將「盡量給予優質的服務」,並賠償她各項損失共26,600元人民幣。


未來不孕家人要醫院負責

但這個賠償方案卻得不到陳女士及其家人的同意,他們向醫院提出,若陳女士在1年內還無法自然懷孕或出現其他併發症,醫院應承擔所有責任,但院方拒絕。


周一(2日),蘇州市立醫院副院長陳健對媒體表示,不孕症成因非常複雜,不確定因素太多。萬一今後陳女士不能生育,也不一定就是這次服錯了藥或是墮胎導致。他強調,給陳家的書面意見就是醫院的答覆意見,不會更改。若談判不成,家屬可透過法律訴訟途徑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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