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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女經理偷客錢囚年半長青網文章

2013年1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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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12月06日 06:35
2013年12月06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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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為八旬女客戶處理銀行事務的銀行女客戶經理,向對方哭訴財困,獲老婦同情而獲借10萬元,但僅還了5000元,稍後更偷去老婦75萬元。女經理早前認罪,昨被判囚1年半。惟辯方大律師因未閱讀所有求情信便呈交法庭,被法官斥「除咗『馬虎』,仲可以用乜字形容?」


律師求情 官斥馬虎

辯方大律師李釗棠昨開庭後呈上21封求情信,直言求情信對減刑沒幫助,又指因時間倉促,令辯方準備信件時有錯漏,法官陳仲衡斥道:「呢個算係乜理由?」李回應道:「對法庭唔尊敬。」李即要求法官判刑時毋須考慮求情信,但被告蔡卓彤(29歲)聞言即哭叫:「點可以咁樣㗎?」法官遂下令休庭,讓辯方整理求情信件。休庭後,李向法官簡述每封求情信的內容,指其中一封是由「東方君悅大酒店」的朋友撰寫,但法官即指出:「係信紙嚟㗎!」


叫官毋須考慮求情信

案情指出,被告案發時在渣打銀行任職客戶經理,常往女事主何少蘭(84歲)家協助她處理銀行事務。去年2月,被告向事主哭訴她丈夫有經濟困難,事主遂借了10萬元給她,但被告只歸還了5000元。


同年6、7月,事主將75萬元存入其帳戶購買澳幣基金。7月9日,被告吩咐下屬為其林姓丈夫開設儲蓄戶口。同月,銀行櫃位服務員應被告要求,分3次將事主的75萬元轉帳到林的戶口,再將其中70萬元轉到被告戶口。銀行發現帳目可疑報警。被告承認3項盜竊罪和3項洗黑錢罪名,何已獲歸還所有欠款。


【案件編號:DCCC85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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