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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改會倡慈善組織註冊長青網文章

2013年1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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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12月06日 12:00
2013年12月06日 12:00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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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法律改革委員會今天(12月6日)發表報告書,建議所有慈善組織必須註冊,以提高透明度和問責性,向公眾提供更佳保障。

 

   慈善組織小組委員會主席陳智思指出,法改會考慮了公眾和和持份者的意見,鑑於未有共識,所以不建議在現時成立慈善事務委員會。

 

   法改會建議慈善組織必須註冊,而該名單應由政府當局所指定的政府決策局或部門設立和備存,供公眾查閱。

 

   此外,政府應與會計專業團體合作,制定一套特別財務報告準則予慈善組織,在它們申辦慈善籌款活動時施加提交規定。

 

   法改會又建議,政府確保免稅慈善組織在其網站發布財務報表和活動報告,向公眾提供運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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