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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發局:私募投資免稅 可增就業長青網文章

2013年1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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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12月07日 21:35
2013年12月07日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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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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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本港法例現時對離岸基金提供的免稅優惠,並無涵蓋私募基金對私人公司的投資。為規避稅務,不少私募基金僅在港提供諮詢服務,沒有作投資管理。上月金融發展局向政府提交的研究報告中,建議改革相關措施。


金發局成員之一、羅兵咸永道稅務部中國及香港金融服務業主管葉招桂芳指出,若免稅條件得以放寬,私募基金在港營運規模將擴大,為本港創造更多就業機會。


葉招桂芳表示,私人公司是私募基金重要的投資類別,若稅務條件放寬,將吸引更多基金公司直接在港提供資產管理服務。由於相關業務需要更多資源投入及專業人才,規模遠比僅提供諮詢服務為大,可望為本港創造大量就業機會。


基金公司一般會通過特殊項目載體(SPV)持有私人公司,葉招桂芳認為,若將離岸基金免稅法改善、令稅務要求變得更清晰及易於操作,亦可鼓勵更多海外基金從荷蘭、盧森堡等註冊SPV的熱門地點,轉為到香港設立。


冀引入可贖回股份基金

除放寬免稅適用範圍外,葉招桂芳期望政府次階段可盡快引入開放式投資公司(由可贖回股份組成),以吸引更多基金在本港成立。她指出,可贖回股份形式的基金在國際間愈來愈普遍,若本港有適用於設立此類基金的法律框架,相信在本港成立的基金數量將大為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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