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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月娥:言論表達形式須符法治長青網文章

2013年1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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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12月08日 12:00
2013年12月08日 12:00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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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說,非常尊重市民的言論自由,但表達形式和方法須符合法治。她對昨天地區諮詢會上的暴力事件深表遺憾,強調不應容忍這些行為。

   林鄭月娥今天(12月8日)出席「香港癌症日」啟動禮後會見傳媒時說,政府會堅持繼續零距離與市民接觸,她不希望阻礙論壇的行為再發生。她相信,整個社會都不願看到這種場面。

 

   談及政改諮詢,她說從制度而言,普選產生的行政長官有更大認受性,對施政應有幫助。

 

   林鄭月娥表示,每任行政長官均按當時選舉制度選出,具有認受性,但市民的訴求日增,對行政長官、特區政府的要求也越來越高。啟動政改諮詢工作,就是為回應訴求,向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目標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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