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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門之虎」與妻洗黑錢罪成長青網文章

2013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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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12月10日 06:35
2013年12月10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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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黑幫新義安頭目、綽號「屯門之虎」的「跛榮」,被指與妻子利用銀行戶口清洗約2700萬元黑錢。二人早前就7項洗黑錢罪名受審,雖獲立法會議員兼鄉議局主席劉皇發擔任辯方證人,但經審訊後二人昨被裁定其中4項罪名成立,法官將於今日判刑。


控罪指被告沈建榮(51歲)與妻子黎綺琴(49歲)於2006年4月至2011年10月,涉嫌利用7個銀行戶口洗黑錢約2700萬元。辯方審訊時曾指兩被告均以正當方法獲得涉案金錢,包括投資涉及丁權土地的買賣、私人借貸,以及於澳門當「疊碼仔」的收入。辯方更曾傳召劉皇發作供,解釋涉案的款項曾被用作與劉名下公司進行土地交易。


法官沈小民裁決時指出,劉只對有關的土地交易作簡單描述,卻不知道買賣詳情,故不足以支持辯方說法。法官又批評,被告庭上自辯的證供不可靠,對其金錢來源的說法亦不合情理。


【案件編號:DCCC17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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