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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料價趨下調 電費必須反映出來長青網文章

201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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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12月11日 06:35
2013年12月11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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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中電明年加電費3.9%,港燈則宣布凍結電費,並表示未來4年會盡最大努力,維持淨電價不變。過去幾年,中電和港燈經常宣傳燃料價格飈升,有需要大幅度增加電費,云云,明年加價之「溫和」,使一些人喜出望外,不過,事實並非如此。中電和港燈表面上的「克制」,實際上反映現行燃料帳條款對兩電有利,對一些客戶則絕不公平;特別是中電在燃料價格趨降情况下,未來5年為何仍要持續加電費,增加用戶負擔?這是中電和政府需要解答的問題。


用戶多付燃料費

盡入港燈口袋

證諸歷年兩電操作,燃料費已經成為它們調整電費的槓杆,在政府官員專業程度不夠、對國際燃料價格信息不靈通下,兩電即使「亂估」,官員也無法洞悉,於是市民就成為待宰羔羊。去年底兩電加電費,主要以燃料成本上升為藉口,當時,中電把燃料費加幅調高達25.8%,並預料到今年底,燃料價條款帳會有負10.34億元結餘,但是到今年6月底,結餘不單未見負數,反而有7.11億元結餘,即是由負結餘到正結餘,相差逾17億元。港燈方面,原本預計今年燃料價條款帳有負結餘4.9 億元,但是至6月30日大幅收窄至負2.63億元。兩電錯估燃料價,截至今年6月底用戶已經多付超過10億元計電費,至今年底,中電的燃料價條款帳結餘約12億元(去年加價時曾預期有負10.34億元結餘),港燈則未有這方面數字。


港燈宣布明年不加電費,其實是用燃料費玩數字遊戲,充分顯示「財到光棍手」,再也要不回來的實質。港燈不僅明年凍結電費,還事先張揚爭取未來4年也不調整電費,它們肯定知道今年徵收的燃料費處於高位,未來4年燃料價只會下調,不會上升,才會發出這個豪言壯語,因為燃料價若不跌不升,港燈也要加基本電價;所以,實際情况是燃料價下調,給港燈提供增加基本電價的空間。以明年為例,港燈雖云凍結電費,實際上基本電價每度電加了7.1仙,加幅達7.5%(較中電每度電加4.2仙的5%加幅更高),根據港燈提供的數字,預估明年每度電的燃料費「剛好」下調了7.1仙,整體電費因而不變。如此巧合,有人為造數之嫌。


燃料費下調,理應市民得益才對,經過港燈一番搬弄數字,燃料費下調的幅度,全數落入港燈的口袋,用戶並無得益,成為「加就有份,減就無份」的一群,絕不公平。港燈基本電價加幅之高,是否合理、如何計算出來,政府和港燈對客戶欠一個合理交代。


中電加價,說法是要達至減排上限,需用更多天然氣發電,而且要用成本更高的「西氣東輸」天然氣,所以中電用戶不僅未能受惠於燃料價下調,反而要付出更多電費。5年前,特區政府與中央政府簽署能源備忘錄,要求中電使用「西氣東輸」,近年中電對需要持續加電費,主要「歸咎」於此,昨日更提出加價預警,表示明年電費加幅可能達到雙位數字,未來5年基本電價平均每年要增加1.8%,云云。


當年簽署的「西氣東輸」備忘錄,不排除出發點為香港好,因為可以有穩定天然氣供應,但是國際能源格局與5年前有很大不同,備忘錄要中電用「西氣東輸」,若說是最佳選擇,客觀上並非如此。


首先,崖城油氣逐漸枯竭之說,中海油公開表示崖城原供港氣田確有遞減情况,不過,已經另有氣田投產彌補,可以確保對港有足夠供應;另外,中海油認為到2017年,因為全球供應充足,預料天然氣價格會顯著下跌,據中海油人士透露,中海油與港燈其中一份合約明年到期,續約價格可能較現時廉宜。若中海油的說法正確,則崖城氣田枯竭並無其事,天然氣價格也並非肯定高昂。


其次,美國大力開發頁岩油氣,上月宣布產量18年來首度超越進口量,兩年後美國有可能成為全球最大石油生產國,世界能源格局將因此出現根本轉變。這個「全新石油新秩序」,對國際政治和地緣政治帶來怎樣的影響,尚待觀察,不過,有一點可以肯定,就是燃油整體供應量將會增加,正常情况下價格即使不下調,也難以上升。


另外,根據中電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原來供港崖城氣田的價格為每百萬單位6美元,新氣田價格則為14美元,都低於「西氣東輸」的18至20美元,而「西氣東輸」因為要以高壓長途輸送到港,成本高昂,並無下調空間。


國際能源格局轉變

「西氣東輸」 非最佳選擇

綜合上述3種情况,對於中電用戶而言,即使有較廉宜燃料,不僅未能在電費單反映出來,反而要付出更多電費,這種情况,對中電用戶絕不公平。據中電的文件預測2014年燃料費每度電為22.4仙,由2015至2018年遞增至分別為36.7仙、45.3仙、52.6仙和56.4仙,若中電的預測符合事實,加上基本電價增加,未來數年中電電費加幅將十分驚人。我們認為,特區政府應該研議是否向中央政府提出,在「西氣東輸」框架以外,容許中電有更大彈性引入其他燃料,調節燃料費以倍數增長的情况,減輕中電用戶的負擔。


由於燃料費是兩電用以牟利的操作槓杆,政府與兩電談判,長期以來在專業知識和資訊不對稱下,被兩電予取予攜,未能保護市民的利益。政府應該藉制訂新能源組合的機會,設計能源政策規範兩電這兩頭巨獸,使它們不能再凌駕市民的利益;另外,燃料費條款對市民不利和不公平,政府有責任修訂,使兩電不能再藉此魚肉用戶。我們再提醒政府,要盡早籌組專業團隊與兩電周旋,必要時宜借助外力,聘用外間專才參與談判,以免再被兩電糊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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