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東方報業集團新聞社(簡稱東方)兩岸組的主管溫日文,涉於去年5月至8月間六度非禮女下屬。辯方昨傳召已婚被告的兩名男女下屬作供,其中與被告同組的女記者供稱,被告專注工作、為人正直、常維護下屬。
副主管:被告婚姻無不協調
東方兩岸組的副主任黃啟財供稱,2001年被告溫日文(35歲)於東方兩岸組任職記者,2005年黃啟財被調到同組任職副主任,其後二人一直共事。2008年黃啟財離職,2012年重返東方,二人共事至今。黃續稱,曾與被告妻子共事,指被告家庭生活正常,婚姻關係沒任何不協調,又指被告沒不良嗜好,喜歡不時更換手機。
黃啟財又供稱,被告於每天下午5點半至6點,須在會議室開編採會,其間不會經過事主X整理相片的長櫃。但黃接受控方盤問時承認無份參與編採會,亦承認不知編採會的確實會議時間。
女記者:拍肩膊是鼓勵動作
與被告同組的女記者黃筱妍供稱,她於去年8月入職東方,X曾向她提及,被告和其他男同事曾拍過X的肩膊,但X不喜歡身體接觸,黃筱妍認為拍肩膊是鼓勵動作,其後X再沒向她提及其他身體接觸。黃筱妍續稱,被告專注工作,事事盡責,與下屬有商有量,且為人正直,即使下屬犯錯亦不會向對方推卸責任,但會告知對方犯錯原因,鼓勵日後將工作做好。
辯方:「賣身畀我」沒侮辱成分
辯方於結案陳辭指出,X取得碩士學位,畢業後加入東方任職記者,受過高深教育及一年的工作訓練,能以對自己最有利的切入點講述事件,須留意其證供的可信性。被告向X講解新聞內容時曾舉例說同居,以及X獲加薪時向她說「賣身畀我」,辯方認為從常理推論沒有侮辱成分。此外,X向公司投訴及報警,其心態是希望令被告受到懲罰,而這對X來說就是公義。
控方則指出,X沒有即時報警是因為經濟困難,至今年5月她忍無可忍,才揭發事件。案件將於下周四裁決。
【案件編號:FLCC343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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