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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年輕休班警員凌晨買醉後,在銅鑼灣崇光百貨門外大吵大鬧,巡警見狀上前截查,休班警突情緒失控,向巡警施以掌摑、箍頸及拳打腳踢。他經審訊後被裁定襲擊警務人員罪名成立,昨被判囚1個月。他隨即提出上訴,獲准於等候上訴期間保釋。
隨即提上訴 准保釋
被告袁肇良(25歲)隸屬港島衝鋒隊。警方發言人表示,被告現時仍被停職。案發於今年3月20日凌晨近4時,高級警員方富堅巡經銅鑼灣崇光百貨一帶,見被告滿身酒氣步履不穩,遂上前截查,被告卻回應「關你乜事?」,更突然以出手掐方的頸。方欲以對講機召增援,遭被告出手阻止,糾纏間二人雙雙跌倒在地,此時被告仍不罷休,用腳大力踢方的胸口。
已停職 求情稱已改過
辯方求情時引述被告的精神及心理報告,指他犯案主要受酒精影響,現已決心改過,並獲家人支持,請求法庭判他非監禁式刑罰,惟裁判官覃有方指本案性質嚴重,被告身為警察卻襲擊同袍,更反問他若受襲會有何感想。
裁判官以6星期作量刑起點,但因被告無案底而給予兩星期的額外扣減。
【案件編號:ESCC2243/13】
隨即提上訴 准保釋
被告袁肇良(25歲)隸屬港島衝鋒隊。警方發言人表示,被告現時仍被停職。案發於今年3月20日凌晨近4時,高級警員方富堅巡經銅鑼灣崇光百貨一帶,見被告滿身酒氣步履不穩,遂上前截查,被告卻回應「關你乜事?」,更突然以出手掐方的頸。方欲以對講機召增援,遭被告出手阻止,糾纏間二人雙雙跌倒在地,此時被告仍不罷休,用腳大力踢方的胸口。
已停職 求情稱已改過
辯方求情時引述被告的精神及心理報告,指他犯案主要受酒精影響,現已決心改過,並獲家人支持,請求法庭判他非監禁式刑罰,惟裁判官覃有方指本案性質嚴重,被告身為警察卻襲擊同袍,更反問他若受襲會有何感想。
裁判官以6星期作量刑起點,但因被告無案底而給予兩星期的額外扣減。
【案件編號:ESCC224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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