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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美國科網巨擘Google周四宣布改變網上廣告收費標準,承諾只有當廣告被用戶真正看到才會向客戶收費,創業界先河。Google已開發測定技術,若網上廣告的50%或以上範圍,持續出現在屏幕上最少1秒,便會被視為「可被看見」。公司廣告業務副總裁莫漢(Neal Mohan)稱,網上廣告只佔市場推廣總開支的20%,近半網上廣告實質無人收看,若可協助商戶衡量宣傳效能,將保證商戶投資更多於網上廣告,但消除「看不見」的廣告將使廣告位供應減少,或令廣告費上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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