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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稟人孔允明﹕社署上訴委員羞辱我長青網文章

201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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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12月19日 06:35
2013年12月19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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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不願出鏡的綜援7年申領資格官司原訴人孔允明(64歲),2005年以單程證來港,她昨晚接受本報電話訪問,談到贏了官司的心情、家人的支持,並剖白當年申領綜援被拒遇到的羞辱。


兩子致電:阿媽原來你咁辛苦勇敢

■﹕孔允明 ■﹕記者

■﹕贏了官司後,身邊人有沒有恭喜或罵你?你心情如何?

■﹕我今日(昨日)買咗7份報紙,我每次睇都淚流滿面,一方面贏咗官司,終於吐咗怨屈氣;一方面又覺得好多人仲係好睇唔起新移民,好悲哀。


我兩個仔(在內地定居)有睇新聞,打電話畀我,話睇到喊咗出嚟,話阿媽原來你咁辛苦、咁勇敢。有朋友傳信息鼓勵我,但係我好記得呢幾年受到嘅冤屈,亦好記得我點樣畀社署上訴委員會鬧。


上訴委員會有5個人,佢哋講咗好難聽嘅說話。我丈夫喺我嚟香港第一日就死咗,對我嚟講係巨變,但佢哋其中一個人話﹕「發生咩巨變啫,你老公好有錢咩?」又有一個人話﹕「你嫁佢時都知窮㗎啦!」咁佢哋唔係羞辱我咩?佢哋係有文化嘅人,但原來有文化嘅人會咁樣羞辱窮人。


佢哋又話﹕「你嚟香港係享受,諗住攞綜援!」其實若果我好彩,丈夫無死到,我仲有屋企(公屋單位未被房署收回),我仍可以執紙皮,唔係逼到走投無路,都唔會想申請綜援(她現已住在公屋)。


■﹕你現時如何維生?生活過得去嗎?

■﹕我嚟香港時做過好多工,洗碗、保安、清潔,十幾蚊一個鐘,一做就12個鐘,試過一日洗100個廁所。家喺街邊派傳單,但唔穩定。我有長期病患和腳底筋膜炎,有時一日企3個鐘,一個月掙到千幾蚊,工資係唔夠生活(社區組織協會施麗珊補充,社協有借錢給孔女士,日後有條件才要求清還),如果我有幸捱到明年65歲,希望可以攞2200蚊生果金。


想做榜樣 「我一樣係自力更生」

■﹕今次判決反映社會很多人不滿新移民,你怎樣看?

■﹕如果成日話新移民攞着數,係咪了解新移民呢?其實你去佢哋屋企睇吓,佢食咩餸你就會知,你去(社區)中心睇吓,佢哋正報讀(什麼)課程裝備自己?無新移民,社會上最低微嘅工作邊個做?佢哋日日喺度捱緊,想做好自己,教導下一代。好多人叫我不如返大陸,但我就係想喺度,做個榜樣畀兩個仔睇,我一樣係自力更生。


明報記者 蔡傳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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