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60年代社運人士蘇守忠多年前出家,早前被鄰居指他誣告和索償,蘇反指鄰居誹謗他是「燒肉和尚」,蘇獲判勝訴,鄰居須賠償3萬元,但鄰居不服,申請上訴許可。庭上播放鄰居偷拍蘇吃魚柳包的片段,證明蘇是「酒肉和尚」,但蘇強調只吃了魚柳包的包,但沒吃魚柳包的魚柳。
鄰居罵「燒肉和尚」裁誹謗
蘇守忠又名蘇祐世(72歲),其鄰居鄭志豪今年11月拍下蘇與石姓女士在麥當勞吃魚柳包的片段和錄音,更錄得蘇大罵鄭「唔知因果呀你,來世做禽獸呀」、「出嚟呀×街!弱智仔,又弱智又低能你個衰相」、「傻仔,玩嘢學人玩嘢無腦㗎!」
片中蘇罵鄰居蘇否認講粗口
鄭指蘇吃魚柳包是事實,「係一個酒肉和尚」,十多年來蘇常常罵鄭弱智,顯示他「非常惡毒、非常之有仇恨之心」,希望法庭批准他的上訴申請。但蘇強調他只吃了包,但沒有吃魚柳,魚柳讓給了石吃,是「一個魚柳包兩個人食」。暫委法官黎達祥押後裁決。蘇在庭外指否認講粗口,說他只是維護自己。
鄰居播偷拍片申上訴
蘇守忠於2005年10月發現家門鐵閘軌有沾火水布碎遂報警。警方拘捕居於對面的鄭志豪,落案控告企圖縱火。鄭被還押12周,06年1月獲撤控。鄭後來以民事興訟指蘇誣告,向蘇索償30萬元,但蘇反申索指鄭在縱火疑案後在其家門釘木板,寫上「燒肉和尚蘇守忠、玩火水報假案」。蘇指語句誹謗,鄭更兩次將燒肉掛在蘇的家門侮辱他。黎官終判鄭敗訴,裁定蘇的反申索成立,裁定鄭確有誹謗,須向蘇賠償3萬元。
【案件編號:DCCJ2336/12】
回應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