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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非法攜瀕危物種返港長青網文章

201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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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12月21日 12:00
2013年12月21日 12:00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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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漁農自然護理署提醒離港旅遊人士,返港時切勿攜帶未領有所須許可證的瀕臨絕種動植物。今年1至11月,該署在關口檢獲瀕危物種的個案有241宗。

 

漁護署今日(12月21日)指出,部分動植物遭過度採捕正面臨絕種的威脅,因此其進出口受到國際公約規管,常見的例子有象牙、乾海馬、檀香紫檀木及蘭花,包括蝴蝶蘭等人工栽培品種。

 

聖誕及新年假期將至,該署提醒市民在外地購買動植物製成品作紀念品,應留意有關動植物是否屬於瀕危物種。根據《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違反有關申領許可證的規定,最高可被罰款10萬元及監禁一年,及沒收有關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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