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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動電視節目廣告無王管長青網文章

201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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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12月22日 06:35
2013年12月22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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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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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香港電視計劃明年7月提供流動電視廣播,與無綫及亞視同樣以大氣電波播放,惟目前流動電視牌照只有業界自律守則,不受《電視通用業務守則》規管,該自律守則不但沒有廣告方面的規管,連節目內容也只需符合道德標準,更由電視台自行處理收到的投訴。有行政會議員成員和立法會議員均表示,政府對流動電視的節目內容和廣告安排是「零監管」,隨着科技進步,政府應檢討有關監管安排。


現時流動電視所採用的頻譜是5條特高頻頻帶(470兆赫至806兆赫)之一,另外3條配給無綫和亞視作數碼地面電視服務,餘下一條則預留作其他用途,都屬於大氣電波頻譜。


同大氣廣播 電視守則不管

現免費電視牌照受《電視通用業務守則》規管,廣告、節目內容等都有嚴格規定,牌照訂明須提供多少時數的時事節目、英文頻道、字幕等。無綫和亞視在2009年底獲續牌6年,至今已有39宗植入式廣告違反守則,最近一宗違規是無綫《衝上雲霄II》,被罰10萬元。


不過,政府在2008年決定拍賣流動電視頻譜時,指流動電視不及傳統電視普及,只由一般法例規管,不用額外申請流動電視牌,亦不受《電視通用業務守則》規管。


由香港通訊業聯會制訂的《流動電視業務守則》,訂明流動電視供應者可自願遵守,而守則對廣告沒任何規定,至於節目內容只提出應符合道德標準,及考慮內容對兒童的影響,包括防止兒童觀看色情或暴力內容。如有投訴,沒有法定團體跟進,而是由被投訴機構自行處理。


港視:節目合家歡「不會太破格」

港視營辦的流動電視預料覆蓋率達95%,港視消息稱其節目內容會符合合家歡的要求,不會太破格,只是在字幕及老人節目等項目有較彈性安排。


行會成員、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表示,上述監管制度過時,科技發達令很多人都以智能手機看電視,政府應檢討對流動電視的監管。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湯家驊亦認為,如港視流動電視有很大覆蓋率,等同免費電視,廣告、節目內容、處理投訴等監管便應與傳統電視一視同仁。


不過,資訊科技界議員莫乃光認為,政府對電視節目內容的規管應愈少愈好,反而應該考慮放寬免費電視的內容規管。


蘇錦樑:上京沒談廣播議題

另外,商經局長蘇錦樑昨否認急上京與王維基有關,強調過程中沒談廣播議題,事前對港視收購中移動全資子公司的交易亦不知情。他又對港視重聘被裁員工感高興。蘇又說,通訊事務管理局會研究是否調查有關交易,包括會否大幅減少電訊市場競爭,衡量交易對於公眾利益的影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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