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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本報昨日報道元朗竹新村一幅農地被闢作貨櫃屋,並公然出租,該區人士及測量業界表示關注,但政府昨日未有採取行動,公然違反法例的貨櫃屋、回收場及車房,如常運作。十八鄉鄉事委員會主席梁福元承認,區內愈來愈多貨櫃屋,估計現時至少逾百間,但希望政府酌情執法,體恤不能負擔高昂租金的基層市民。有測量師認為,在農地上興建貨櫃屋,明顯違反《建築物條例》及土地用途,政府應立即取締。
發展局﹕沒補充
地政總署前日接受查詢時表示會了解事件,本報昨向發展局查詢會否採取行動,發言人表示未有資料補充。
另外,本報於元朗山貝路采葉庭以北發現,一幅面積約500平方米的土地興建了9間疑似貨櫃屋,每間均安裝了窗口冷氣機,場內無人活動,似未「入伙」。翻查規劃署資料,該幅土地被劃為鄉村式發展用途。
本報昨報道,元朗湧現貨櫃屋出租作住宅,其中一個較具規模的「貨櫃屋村」位於竹新村一幅逾萬呎的農地。該幅農地四面圍封,內裏發展成不同用途,除貨櫃屋外亦有車房、回收場、貨櫃場等,儼如小社區。
事件曝光後,本報昨再到上址觀察,發現大閘關上,外人難以入內。
近采葉庭9間 已裝冷氣
一名在場內經營物流業、不願透露姓名的負責人稱,場內劃成多幅土地出租,大部分用作工業用途,近月有租戶在場內搭建貨櫃屋,公然出租。
測量師:明顯違例可執法
測量師學會副會長何鉅業看過本報拍攝貨櫃屋分佈的相片後,認為場內的貨櫃屋以組合形式興建,屬建築工程,若未經審批,明顯違反《建築物條例》;該幅土地被用作回收場、車房等,亦有可能違反土地用途,規劃署及地政總署均可執法,要求地主將土地恢復原貌,甚至收回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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