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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查財政 大花筒警涉漏報受審長青網文章

201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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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12月28日 21:35
2013年12月28日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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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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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廉署取得法庭命令,調查「大使」警員財政狀况,通知他申報過去3年支出、資產與負債。廉署收到警員申報後再調查,發現警員漏報多項大額貸款及消費,包括過萬元的旅遊套票、植髮療程等。警員涉未遵照通知書指示,違反防止賄賂條例昨日受審,他強調從未涉及貪污行為。


被告鍾衍樂(39歲)否認未遵照廉署發出的通知書,若被定罪可被罰款2萬元及監禁1年。控方開案陳辭表示,廉署於本年2月4日獲高院頒令,通知被告於同月25日前,以法定表格申報過去3年超過2000元的消費、資產和債務。署方及後延長回應期至3月25日,當天被告以手寫信件回覆,未呈交表格。


購4萬元旅遊套票 花5萬植髮

廉署調查後發現被告支出如「大花筒」,卻未按規定呈報。被告曾以1.85萬元購買珠寶,以逾5.6萬元接受植髮療程,又花近4萬元購入旅遊套票,與女友到泰國布吉旅遊。控辯雙方同意案情顯示被告甚為「大使」,付出逾9萬元購買兩隻勞力士手表,以1.3萬元買下「BS99」車牌,又付出3萬元與女友人「夾份」投資。


涉瞞80萬貸款4儲蓄戶口

控方開案陳辭續說,被告亦隱瞞5筆共79.7萬元的貸款,債主包括銀行、財務公司和警察儲蓄互助社。其中一次他聯同一名女子,向財務公司借貸55萬元。此外,廉署亦查出被告未有申報4個銀行儲蓄戶口。


廉署於4月11日再發通知,表明被告未遵照通知書申報,邀請在廉署人員警誡下解釋原因,被告同月25日自行撰信回應。辯方昨表示,被告被廉署調查財政狀况時,從未被捕或被警誡,4月25日回應廉署的信件亦非在警誡下撰寫,強調從未涉貪。案件下周一續。


【案件編號:ESCC324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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