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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印傭隻身來港工作,卻在兩年間慘遭僱主夫婦用盡方法虐待,夫婦早前經審訊後被判罪成,分別被判囚5年半及3年3個月。印傭之後在勞資審裁處向女僱主追討逾11萬元欠薪,案件昨提堂,被押解出庭的女僱主表示仍未集齊文件,甚至沒錢付影印費,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再訊。
僱主已入獄 未集齊文件
由印尼總領事館人員陪同到庭的印傭Kartika Puspitasari,現向女僱主區玉珊追討兩年多來的欠薪、休息日補薪等共11.2萬元。由懲教署人員押送出庭的區表示,其子女目前居於政府的兒童之家,由於沒親人幫忙,她仍未能集齊審訊所需文件。
區又透露,現正就其刑事案申請上訴,但未知結果。審裁官要求區在下月13日前,集齊文件及丈夫的書面證供,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10日再訊。
區玉珊(41歲)與丈夫戴志偉(42歲)於2010年10月至去年10月9日,先後用單車鏈、熱熨斗及刀等虐待印傭,今年9月罪成判囚。
【案件編號:LBTC445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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