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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本港有不少無牌賓館,民政事務署過去3年巡查涉無牌經營旅館的處所數目,由2011年的3125個,急增兩倍至今年頭11個月的9435個,但3年僅342宗檢控個案(見表)。有酒店業界批評署方檢控數字低,又指過往不少無牌經營個案只罰款數千元,欠阻嚇性,令無牌賓館仍林立。
巡查3年增兩倍 342宗檢控
民政總署發言人表示,在接獲懷疑無牌經營旅館的舉報後,牌照處會在8個工作天內突擊巡查。無牌經營旅館一經定罪,最高可罰款20萬元及監禁兩年,自2009年起,有26人因無牌經營旅館被判監禁,最高判刑為即時監禁3個月。
據旅發局資料,今年截至11月,訪港旅客人數較去年同期上升8.6%,其中內地客升10.1%。酒店業主聯會執行總幹事李漢城表示,旅客上升對廉價賓館需求增加,但當局絕不能容許無牌經營,並指有關旅館未必符合消防條例,一旦發生火警造成傷亡,會拖累整個旅遊業。
旅遊業議會主席胡兆英說,部分賓館位處市區,房價較同區三星酒店便宜兩三成,但他提醒旅客不要入住無牌旅館。立法會議員、前旅發局主席田北俊亦促請當局加強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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