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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銀:Bitcoin性質如黃金長青網文章

2013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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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12月30日 06:35
2013年12月30日 06:35
新聞類別
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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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近日多國央行紛紛提醒國民虛擬貨幣比特幣(Bitcoin)存在極大風險,甚至頒布針對比特幣交易的禁令,比特幣的價格隨即急跌。瑞銀環球經濟師唐納文撰文,指在安全性、稅務處理等方面,比特幣均與真實貨幣不同,它與黃金一樣,可作為資產看待。


價格取決於需求 兩者相似

唐納文表示,虛擬貨幣主要用於電子交易,按照某種算式決定供應,不由政府發行。虛擬貨幣的價值,僅決定於是否有人願意使用其進行交易,沒有任何條例強行規定買方要接受虛擬貨幣。而對於真實貨幣,由於有法律規定本國交易須使用央行發行的貨幣,故真實貨幣自發行起就自動擁有需求。他指出從這一點來看,黃金可算第一種虛擬貨幣,它的價格決定於其需求,故波動很大。


定義為「資產」 升值應繳稅

多國政府禁用比特幣,主要理由是虛擬貨幣更像資產,而非真實貨幣。唐納文指出,聯儲局前主席格林斯潘用「存在泡沫」來形容比特幣,而非形容貨幣價值時使用的「高估」等字眼。挪威政府則明文宣布比特幣是資產。將其定義為資產,與真實貨幣最大的區別是當前者價值上升,持有人需要交稅,而貨幣幣值上升則無需繳稅。


在安全性方面,由於虛擬貨幣不由國家發行及規管,它的價值與發行企業的興衰密切相關。以一間遊戲公司的電子貨幣為例,若該公司倒閉,電子貨幣立即一文不值,而真實貨幣以國家信譽作為後盾,價值更有保證。另外,相對於真實貨幣受到銀行系統的保護,可避免部分詐騙和盜竊,虛擬貨幣遭遇網絡犯罪的風險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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