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為控制溫室氣體排放,政府將於下月諮詢2020年發電燃料組合。據了解,政府將有兩個方案,一個方案是天然氣、核能及煤電的比例為「40%﹕40%﹕20%」,另一方案更進取,將天然氣比例調高至五成,核電則不會下調,但這方案下的電費將更高。政府消息表示,主要考慮是市民對電費上升的承受能力,但又要兼顧減排成效,需要在兩者之間取得平衡。
本港2010年的燃料組合比例為煤(46%)、天然氣(32%)、核能(22%)。環境局於2010年建議,至2020年將燃料組合改為核能(50%)、天然氣(40%)、煤(少於10%)及可再生能源(3至4%)。
核電電價穩定 不低過40%
日本福島核事故後,香港政府了解難以將核電比例提升至50%,但仍希望由現時水平提升至40%。據悉,政府內部認為核電電價較穩定,不同意將其比例降低過40%,故政府現時考慮的兩個方案,其中一個與原方案相同,天然氣佔40%,若要達到更進取的減排目標,就要增加天然氣比例,相對縮減煤電比例作為備用。
2015年天然氣已佔41%
事實上,兩電剛獲政府批准的5年發展計劃,已經披露了2015年本港的能源組合,需要大幅提升天然氣發電比例,才可符合政府設下的減排目標。環境局以2010年為基準年,指兩電於該年的總燃氣發電量為145.8億度,到了2015年,須增至204.9億度,增幅為41%。本報以本港售電量每年增加1%推算,到了2015年,兩電本地全年售電量為495億度電,換言之,燃氣佔整體發電比例已達41%。
學者:以比例諮詢本末倒置
城大能源與環境政策研究中心總監鍾兆偉表示,本港未來的發電燃料組合,與減排目標有密切關係,「唔係想加幾多就幾多(指燃料比例)」,「若政府最終以4:4:2(天然氣﹕核﹕煤)的方案諮詢公眾,就是欺騙市民」。他又認為,政府以燃料組合比例諮詢公眾是本末倒置,「更改發電燃料組合,最終目的是為了減排,諮詢文件應該列出減排目標,問市民願意付出多少代價,以換取清新空氣。」
他分析,中電早前表示短期會從大亞灣額外輸入小額電量,對整體能源組合影響不大,未來幾年難以縮減煤電比例,因此只有大幅增加天然氣,才可符合減排目標。而長遠來說,港府如果要再收緊兩電的排放上限,可以再提升天然氣發電比例,如由40%增至50%,煤電相對縮減至備用狀態。到了2015年,中電和港燈的天然氣發電量的比例是80%和20%之比,對港燈影響有限,但中電用戶就要面對燃料費大增,令到總電費大幅上升。
環團倡「西電東送」增彈性
對於港府無意削減核電發電比例,綠色和平資深項目主任古偉牧表示失望。他建議港府向內地提出「西電東送」,購買可再生能源例如水力發電,從而令到燃料組合變得更有彈性,「核電不一定便宜,簽署長約隨時被縛住,政府應嚴格把關,避免中電引入貴價核電,將成本轉嫁消費者」(見另稿)。
明報記者 馬耀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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