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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今年元旦遊行人數報稱3萬,遠低於去年報稱的13萬;民間全民投票參與人數也較去年的特首選舉少。然而,民怨並不會就此減退,因為香港的畸形政制所衍生的問題不絕如縷。民調顯示,市民對特區政府的不滿持續升溫,對「政制」關注度更超越「經濟」,昨天遊行人數較少,一個可能原因是「遊行厭倦症」的表現,怨氣埋藏心底,最終只會在另一個政府意想不到的點爆發,中央及特區政府應該對症下藥,實事求是改革香港政制。
2003年50萬人大遊行以來,大大小小遊行不計其數,年年如是,不少人患上「遊行厭倦症」,泛起「遊行到底還有沒有用」的質疑,部分遊行常客感到厭倦,慨嘆年年上街根本是對牛彈琴。抱這種想法的人,厭倦的只是遊行的形式,對民主並沒有厭倦,對政府及政制的不滿更沒有減退,但表達的形式不同了,例如由和平的遊行轉為採用較激進的表達方式。
我們若不囿於一次遊行人數,不難看到港人的民怨正不斷加劇,例如上月10日公布的港大民研調查顯示,梁振英民望支持度跌至新低,支持率淨值(支持率減反對率)為負46點,是梁振英任內最差;此外,港大民研前日公布的調查亦顯示,展望將來,20.3%受訪市民認為政府最需要處理「政制問題」,較前年同期增加7個百分點,是1994年(24%)以來的新高,也是19年來首次超越「經濟問題」排名第2。
民調顯示市民的怨氣有增無減,對政制的不滿也日漸升溫。特區及中央政府不能因為昨天的遊行人數下降就沾沾自喜,因為現在社會積累的民怨,若不是透過和平的遊行宣泄,最終只會以其他形式宣泄,若以激進的形式宣泄,則非香港之福。
民調顯示愈來愈多市民認為政府最需要處理「政制問題」,事實上,昨日的「民間全民投票」中的3條題目,不論最終投票結果如何,題目本身已經清晰反映港人對現實政制的不滿。
昨日投票的問題是特首提委會的代表性應否提升、提名程序應否篩選、應否包括公民提名元素,當中提委會的代表性,確實叫人搖頭嘆息。
(1)特首提委會的代表性必須大幅提高——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李飛表明,提委會要參照現有的選委會四大界別組成,但選委會的組成是極小圈子的產物──產生現屆特首的選委會由1200名成員出任,但只由24.9萬名選民選出,佔全港直選合資格選民約346萬人不足十分之一,代表性極低。至於界別選民的分佈亦極不平均,選舉事務處2011年公布,教育界選民共有8.65萬人,但只能選出30個選委;反觀漁農界投票人只有159名,竟然可選出60名選委,兩者代表性差距高達1100倍!可見制度是何等的荒謬。
既然特首即將由普選產生,提委會的代表性必須大幅提高;至於界別委員之間的代表性更應均等,否則提委會等同向部分特權階級傾斜,跟民主沾不上邊。
(2)加入公民提名元素有助增加候選人的認受性——公民提名方面,由於中央官員早已表明公民提名跟《基本法》「離得比較遠」,中央全盤接受的機會不大;但港人普遍支持公民提名,主因是要抗拒篩選,因此,提名程序引入公民提名元素,有助增強候選人的認受性,紓緩港人的不滿。事實上,佔中發起人戴耀廷教授也在本報兩度撰文,詳述公民提名元素與《基本法》及政府諮詢文件框架並行不悖,當局應該認真考慮吸納公民提名的元素,尋求一個社會主流意見均可接受的方案。
(3)提名程序不應有「不合理的篩選」——中央表明提名結果必須反映提委會的「集體意志」,但「沒有不合理篩選」是真普選必不可少的原則,先天代表性不足的提委會的「集體意志」,如何能反映港人的「整體意志」,避免普選淪為「假普選」,考驗參與政改談判的各方(包括中央、特區政府、泛民及香港其他政治力量)的智慧。
歡迎回應 editorial@mingpao.com
2003年50萬人大遊行以來,大大小小遊行不計其數,年年如是,不少人患上「遊行厭倦症」,泛起「遊行到底還有沒有用」的質疑,部分遊行常客感到厭倦,慨嘆年年上街根本是對牛彈琴。抱這種想法的人,厭倦的只是遊行的形式,對民主並沒有厭倦,對政府及政制的不滿更沒有減退,但表達的形式不同了,例如由和平的遊行轉為採用較激進的表達方式。
我們若不囿於一次遊行人數,不難看到港人的民怨正不斷加劇,例如上月10日公布的港大民研調查顯示,梁振英民望支持度跌至新低,支持率淨值(支持率減反對率)為負46點,是梁振英任內最差;此外,港大民研前日公布的調查亦顯示,展望將來,20.3%受訪市民認為政府最需要處理「政制問題」,較前年同期增加7個百分點,是1994年(24%)以來的新高,也是19年來首次超越「經濟問題」排名第2。
民調顯示市民的怨氣有增無減,對政制的不滿也日漸升溫。特區及中央政府不能因為昨天的遊行人數下降就沾沾自喜,因為現在社會積累的民怨,若不是透過和平的遊行宣泄,最終只會以其他形式宣泄,若以激進的形式宣泄,則非香港之福。
民調顯示愈來愈多市民認為政府最需要處理「政制問題」,事實上,昨日的「民間全民投票」中的3條題目,不論最終投票結果如何,題目本身已經清晰反映港人對現實政制的不滿。
昨日投票的問題是特首提委會的代表性應否提升、提名程序應否篩選、應否包括公民提名元素,當中提委會的代表性,確實叫人搖頭嘆息。
(1)特首提委會的代表性必須大幅提高——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李飛表明,提委會要參照現有的選委會四大界別組成,但選委會的組成是極小圈子的產物──產生現屆特首的選委會由1200名成員出任,但只由24.9萬名選民選出,佔全港直選合資格選民約346萬人不足十分之一,代表性極低。至於界別選民的分佈亦極不平均,選舉事務處2011年公布,教育界選民共有8.65萬人,但只能選出30個選委;反觀漁農界投票人只有159名,竟然可選出60名選委,兩者代表性差距高達1100倍!可見制度是何等的荒謬。
既然特首即將由普選產生,提委會的代表性必須大幅提高;至於界別委員之間的代表性更應均等,否則提委會等同向部分特權階級傾斜,跟民主沾不上邊。
(2)加入公民提名元素有助增加候選人的認受性——公民提名方面,由於中央官員早已表明公民提名跟《基本法》「離得比較遠」,中央全盤接受的機會不大;但港人普遍支持公民提名,主因是要抗拒篩選,因此,提名程序引入公民提名元素,有助增強候選人的認受性,紓緩港人的不滿。事實上,佔中發起人戴耀廷教授也在本報兩度撰文,詳述公民提名元素與《基本法》及政府諮詢文件框架並行不悖,當局應該認真考慮吸納公民提名的元素,尋求一個社會主流意見均可接受的方案。
(3)提名程序不應有「不合理的篩選」——中央表明提名結果必須反映提委會的「集體意志」,但「沒有不合理篩選」是真普選必不可少的原則,先天代表性不足的提委會的「集體意志」,如何能反映港人的「整體意志」,避免普選淪為「假普選」,考驗參與政改談判的各方(包括中央、特區政府、泛民及香港其他政治力量)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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