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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家庭補貼倡納新移民長青網文章

2014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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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01月05日 21:35
2014年01月05日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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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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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特首梁振英於下周三(15日)發表任內第二份《施政報告》,醞釀多時的低收入家庭補貼將會出爐。消息透露,政府有意動用逾20億元公帑,向在職貧窮兼要供養子女的家庭,提供每月每名子女不多於1000元的資助,又會放寬至貧窮線上游的邊緣貧窮家庭,即月入低於入息中位數六成者,加上終院早前就新移民申領綜援的裁決,預料低收入補貼會容許居港滿一年的在職貧窮新移民申請。


每月每名子女不多於1000元

政務司長林鄭月娥昨日在商台《政經星期六》重申,政府需要「支持就業、關愛兒童」,有需要落實政策協助低收入人士,港府正努力研究配套措施,以在短期內公布。根據《2012年香港貧窮情况》報告顯示,以住戶入息中位數一半訂為貧窮線,本港現有15.7萬在職貧窮戶,當中七成為3至4人家庭,每戶平均有0.9名兒童;當中涉及的新移民住戶達2.2萬,平均養育1.3名子女。


放寬予邊緣貧窮戶申請

不少社福機構早前都建議向每月工作達140小時或以上、需供養子女的在職貧窮戶提供低收入家庭補貼。消息透露,政府擬在即將發表的《施政報告》落實措施,會動用逾20億元推行,但並非由社會福利署負責,以免造成標籤效應,或會透過本港非政府機構發放。


須審查 擬工時多資助愈多

新措施預料會向育有兒童的在職貧窮戶,劃一向每名子女發放每月不少於500元、不多於1000元的資助,又會惠及貧窮線上游的邊緣貧窮家庭,放寬予月入低於入息中位數六成的在職戶申領。據了解,由於終審法院早前裁定新移民申請綜援時至少要在香港住滿7年的規定違反《基本法》,為免減低貧窮戶的工作誘因轉而申請綜援,低收入補貼亦會追隨有關資格,意味居滿一年的新移民在職貧窮戶可獲補貼。


不過,政府會保留資產及入息審查,免被濫用。至於工作時數方面,政府擬考慮採用「多勞多得、少做少有」的策略,可能會因應工作時數的多寡劃訂分界線,按比例增加或減少補貼金額。


長者乘車優惠擴至小巴

而長者及殘疾人士的2元乘車優惠會由港鐵、專營巴士及渡輪擴展至小巴,政府將與業界商討如何調整八達通收費系統,以配合乘車優惠計劃。


另外,四大商會上周五急晤梁振英,有指是反對他在《施政報告》提出撤銷強積金對冲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的機制,但昨有報道稱,特首無意在今次《施政報告》中兌現調整機制的競選承諾。工聯會鄧家彪說,政府若再對取消強積金對冲機制採取「零交代」態度,會予人在商界施壓下退縮的印象,而且揮之不去。


明報記者 錢瑋琪

■明報報料熱線﹕inews@mingpao.com / 9181 4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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