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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美儀﹕築建傳媒保護網長青網文章

2014年0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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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01月13日 06:35
2014年01月13日 06:35
新聞類別
副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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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報章的總編輯,是機構的靈魂,他是報章的最後把關人,能左右報章的報道手法、方向和立場。報紙是社會的公器,替普羅大眾監察權貴,揭露社會不公不義乃其天職,在履行這項職責時,很多時候均需承受無比的經濟、輿論甚至政治壓力。


令筆者最印象深刻的,是《明報》在2009年底刊出的「天匯系列報道」。當年港島半山豪宅天匯首批售出25個單位,而其中一個單位更以呎價7萬元成交,創出全球最貴的分層單位成交紀錄,震撼本港。其後《明報》發表一系列報道揭發,原來九成單位未有按合約如期成交。事件引爆公眾多年來對發展商售樓手法的不滿,結果,前特首曾蔭權在2010年《施政報告》中提出,研究立法方式規管一手樓宇的銷售事宜,去年《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正式全面實施。敢於挑戰香港的地產霸權,足以令《明報》引以為傲,但據聞這亦令報章承受經濟代價。


另一個讓筆者欣賞的是,不論市民熱情還是冷對,不管出席人數多與寡,《明報》在這些年來,都堅持在每年的6月5日,以頭版報道六四燭光晚會的情况。


試想,若總編輯腰骨不夠硬,大可為免承受上頭「倒米」的責難,阻撓這類在老虎頭上動土的報道,或令北京礙眼的新聞佈局,那報章多年來代表的價值可能蕩然無存。


人事代謝總難免,但為了維護報館的編輯自主,確保任何報館老闆對報業行規與價值有所尊崇,由勞資雙方簽訂「編輯室約章」,以約束資方與員工共同維護新聞自主是出路之一。1990年代初,台灣自立報系因更換老闆,引發了一場編輯室約章運動,在新聞自由愈來愈脆弱的香港,應是考慮築建保護網的時候了。


作者是資深傳媒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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