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1月14日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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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一間麵包店涉及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向當局書面承諾停止違例的營業行為,有效期兩年。
海關去年八月發現該麵包店的產品含有人工香精或香料,與其網頁和宣傳廣告稱產品為「天然」和「無添加」的說明不符。
該店提出簽訂書面承諾,停止有關違例行為,並採取改正措施。海關取得律政司司長同意後,已接受該
承諾,有效期為兩年。
海關表示,如該店違反承諾條款,可恢復調查和法律程序。
凡有懷疑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的活動,可致電海關24小時舉報熱線2545 6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