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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前文學院長 否認7項非禮罪長青網文章

2014年0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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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01月15日 06:35
2014年01月15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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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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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香港大學文學院前院長、城大專上學院前高級顧問李鍔教授,涉於2007年至2010年期間,於酒店咖啡室、酒吧以及城大辦公室內7次非禮兩名女子。案件昨於東區裁判法院提訊,李否認7項非禮罪,獲准保釋候審。控方申請兩名事主在審訊時於屏風後作供,獲裁判官批准。


被控3年間非禮兩女子

根據控罪,現年73歲的被告李鍔,於2007年2月至2010年1月,分別在灣仔萬麗海景酒店萬麗咖啡室、灣仔海德中心酒吧「Delaney's Bar」、銅鑼灣怡東酒店地庫的酒吧「雙城吧」內5次非禮女子X。他亦被指於2010年3月至10月期間,兩度在城大辦公室內非禮女子Y。主任裁判官錢禮將案押後至下月25日預審,其間被告准以現金2萬元保釋外出,但須定期到警署報到,以及不得接觸控方證人。


根據網上資料,李鍔為太平紳士,1976年至1985年出任香港大學文學院院長,其後曾任香港大學專業進修學院院長及澳洲南昆士蘭省立大學副校長。他亦於1997年至2003年期間擔任職訓局執行幹事,現時是李寶椿聯合世界書院的校董。


【案件編號:ESCC17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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