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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交所案 一被告大狀「劈炮」長青網文章

2014年0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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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01月15日 06:35
2014年01月15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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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商交所捲入的虛假文件案昨續審,原為3名被告中唯一有大律師代表的李善容,其代表大律師表示由於被告的指示有改變,他亦不再代表李,李將在餘下審訊中自行抗辯。


3名被告戴麟懿(55歲)、李善容(49歲)和連春仁(50歲)早前否認3項管有虛假文書罪受審。控方昨播放連春仁的錄影會面紀錄,連否認見過或管有涉案虛假文件,又指戴麟懿當時已承認擁有文件,不明白為何警方仍要拘捕他。連春仁又投訴在警署時曾多次要求請律師及打電話,均被警方拒絕;負責調查的警員否認指控。


連春仁指翻譯員譯錯意思

連春仁又指去年被捕時,協助警方的普通話兼職翻譯員,誤把他說「嗯」的意思傳遞為毋須聘請律師。翻譯員回應稱,連春仁之前曾向他表示無做過什麼,不需要律師,故他只是根據其意思翻譯。李善容則指其警誡供辭是警方「作出來」。審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73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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