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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生圍發展覆核 城規會勝訴長青網文章

2014年0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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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01月17日 06:35
2014年01月17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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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賭王傅老榕家族與恒基地產合組財團,1990年代起擬在南生圍發展低密度住宅項目,惟城規會一直指發展商未能滿足27項條件,拒絕批出規劃許可。城市規劃上訴委員會審議後,下令城規會覆核,但城規會認為無權覆核,提出司法覆核,昨獲判勝訴。


高院昨裁定,根據《城市規劃條例》,城規會的覆核權力,僅限於處理3種情况,包括批出或拒批許可及有條件批出許可,但無權覆核發展商有否履行訂明的規劃附帶條件。


南生圍建業及恒基相關公司Kleener Investment,1992年8月起遞交規劃申請,被拒後上訴至英國樞密院(回歸前的最高上訴法院),獲批許可但須符合27 項涉及環境和交通等的條件。發展商多年來遞交規劃申請,始終未能過關。


【案件編號:HCAL2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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