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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P中文「秘笈」曾掀版權官司長青網文章

2014年0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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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01月22日 06:35
2014年01月22日 06:35
新聞類別
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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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認識我的人都知道,或者是心水清的讀者也會從本欄的文章中發覺,我主要是打與金融有關的官司。金融官司一般比較複雜,可以很有挑戰性,但大多缺乏人情味,與社會和日常生活沒有直接關係。之前寫過的內幕交易或是上市公司欺詐案件,希望對經濟版讀者不算太悶。


商人很快搞好「秘笈」

對我來說,入行以來印象最深的其實是一宗涉及電子遊戲攻略的案件。「攻略」所指的是教人打機的天書。曾幾何時,Sony的PSP(PlayStation Portable)風靡青少年,每次推出新遊戲都會吸引大批機迷排隊搶購。


新遊戲往往是先出現日文版,要過幾個月才會有英文版。那廣大的機迷怎麽辦?靈活的香港商人想到個主意:遊戲甫一面世,立刻組成專家小組日以繼夜不停、累計花了300個小時去打爆機,然後整理他們的經驗心得,加上一系列翻譯表,便成為一本遊戲攻略。商人做事之迅速,簡直比打機高手不遑多讓,三四天就搞好並出版了這本「秘笈」。


必須大量轉載遊戲畫面

可以想像,這樣的一本書,必須大量轉載遊戲世界的畫面和公仔,才能向不諳日語的普羅大衆機迷講解各種祕技。於是遊戲的香港發行商就控訴攻略的出版商,指其侵犯遊戲程式的版權。


版權法有一個很核心的概念:合理引用(fair dealing)。例如影評書評,無可避免也無可非議地會覆述著作的部分內容;又例如研究或調查報告,必須集合各種信息、甚至直接作出比較。


問題是遊戲攻略出版商覆述及集合遊戲程式的信息,算不算是合理引用?遊戲發行商指出,攻略出版商與影評書評者不同,它並不對遊戲本身作出評價,也與研究或調查者不同,不會深入探討遊戲的內容。在發行商眼中,出版商只是抄襲了遊戲的圖畫,加上一些翻譯就發了財,該收入應該屬於發行商,又或是說出版商應該向發行商繳付版權費。


法庭並沒有就案件作出最後的判決,只是在發行商申請自動勝訴時指出,教人如何打機、如何使用遊戲裏面的各種武器、如何「升呢」,可以算是一種評論、甚至是一項研究或調查,所以出版商不無道理,發行商不能自動勝訴。


出版商製作變加快遊戲銷售

這個案件涉及的金額並不很高,說到底,出版商迅速製作出遊戲攻略,只會幫助到發行商銷售更多的遊戲。雙方閙上法庭,不如專心多做各自的生意。而我雖然到今天都沒有玩過PSP, 但就一直保留着那本遊戲攻略,將來可能會珍而重之把它鑲起來,紀念入行以來一件有趣的案件。


李律仁 法律界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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