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葬過界山墳 入侵鳳園保育區長青網文章

2014年0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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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01月22日 06:35
2014年01月22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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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原居民葬區管理問題叢生,申訴專員主動介入調查。繼日前本報報道大埔鹽田仔原居民葬區「葬過界」,入侵「具特殊科學價值地區」,有團體發現,同樣劃為「具特殊科學價值地區」的大埔鳳園保育區亦有約30個墳墓。土地正義聯盟執委朱凱迪指出,全港葬區的總面積達4000公頃,需大量人手管理,惟政府監管葬區的制度簡陋,「批出(下葬)申請後葬到哪裏都無人知」,促請政府加強監察。


土地正義聯盟經實地調查,發現八鄉上村及大埔鳳園均有「葬過界」的情况,其中大埔鳳園為亞洲著名賞蝶地點,由城規會劃為「具特殊科學價值地區」,孕育了逾200種蝴蝶,佔全港蝴蝶品種八成。惟保育區遭約30個墳墓「入侵」,部分墳墓的面積達數十平方呎,大多是近年所建,最新的一個下葬於2012年。


鳳園孕育全港八成品種蝴蝶

該聯盟的幹事莊立彬指出,全港4000公頃的法定葬區中,約813公頃與城規會劃定的「自然保育區」或「具特殊科學價值地區」重疊,惟在此建墳會嚴重破壞其生態價值,促請政府把這些保育區劃出葬區範圍外。莊以大埔林村雞公嶺為例,該處同時屬保育區及葬區,因建有大量山墳,每到春秋二祭便山火頻生,令樹木無法生長,減低生物多樣性。翻查資料,去年重陽節雞公嶺曾發生山火。


土聯:兩成葬區重疊保育區 規劃署:不違例

他又質疑,根據城規會各區的《分區計劃大綱圖》有關「自然保育區」的註釋,保育區應不可加建新墳,質疑讓葬區與保育區重疊,涉嫌違犯《城市規劃條例》。規劃署回覆本報查詢,表示原居民葬區早在法定圖制訂前已存在,屬「現有用途」,故並無違例。而根據新界的《分區計劃大綱圖》註釋,在「自然保育區」內只許進行墳墓修葺工程(而不能興建新墳)的規定,適用於葬區以外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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