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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5歲男童於公眾泳池隨教練「一對一」習泳,但男童上廁所後,卻被發現身處池底並溺斃,死因研訊昨續審。年輕助教指男童十分乖巧,並聲稱自己可以「搞得掂」,故他才讓男童獨自上廁所。對於事主溺斃,他表示內心不好受,事後已沒有再教游泳。
事發於2012年6 月29 日,男童楊憲嵐(5歲)隨泳濤會的教練到顯田游泳池習泳時遇溺,延醫至7月1日不治。負責教導的助教馬毅珩供稱,自己並非受聘於泳濤會,他是隨表兄黎文翹指導學生。他指出,事主「好聽話」,遵照指示學習。後來事主說要上廁,他曾問事主「自己一個人得唔得」,事主表示可以,他才讓事主獨自去廁所。他昨稱,「教水」是興趣,但事件令他決定以後不會當教練。
事發時當值的救生員徐紹良則指出,看見池底有黑影後,立即召喚同事前往察看。事主被救上水時已失去知覺,他和數名救生員合力搶救,施心外壓及人工呼吸。事主持續嘔吐食物後,恢復微弱脈搏與呼吸。
未及時發現 救生員遺憾
徐供稱,過去不時看見有人遇溺,都能及時拯救。對於未能看見事主遇溺,他表示遺憾。案件今裁決。
【案件編號:CCDI94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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