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荷李活巨片《變形金剛4》去年在鰂魚涌取景拍攝時,經營冷氣工程店的兄弟涉因不滿電影公司的賠償金額,向攝製隊勒索10萬元「陀地費」,又涉嫌將磚頭等雜物搬到地上阻礙拍攝,甚至企圖將冷氣機擲向導演米高比爾(Michael Bay)。兩兄弟否認勒索等罪名,案件昨開審。
同否認勒索等三罪
涉嫌「收陀地」的被告依次為麥志成(27歲)和麥志恒(28歲),兩人昨在區院否認勒索、抗拒警務人員和襲警共3罪。據控方開案陳辭及「拾月堂製作有限公司」的助理外景經理張遨揚供稱,兩被告在鰂魚涌英皇道益發大廈地下經營「恒發冷氣水電工程」店。《變形金剛4》攝製隊於去年10月17日至18日,在益發大廈一帶取景拍攝,張負責事先與受影響商戶和業主商討賠償事宜。
不滿賠800 「預告」收陀地
同月16日傍晚,張到被告的店舖表示希望他們與攝製隊配合,並會給他們800元賠償,但次被告反價要求1000元,張答應後,首被告又向他索價2000元。其後,次被告向張說:「拍攝期間你哋有無被勒索畀陀地?如果聽日有人向你哋收陀地,咁你哋就拍唔到。」張回答:「我諗唔會發生。」次被告即回應:「咁就睇吓你哋聽日會唔會畀人勒索啦。」
翌日清晨,攝製隊到現場準備拍攝,其中一名被告以「好多生意做,好多人嚟開工」為由,要求10萬元賠償額,張說:「無可能。」兩被告便將冷氣機、磚等東西搬到舖外阻礙拍攝。
兄遭制服 弟涉襲警
其後警方接報到場調停,其間次被告將一部冷氣機放在肩膀上,擬擲向導演米高比爾,在場的保安員立即制服次被告,5名警察後來將次被告按在地上,次被告拚命掙扎,首被告以手肘撞向其中一名高級警員,試圖捉住次被告。據悉,米高比爾不會被傳召作供。審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107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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