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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主任盜700萬罪成長青網文章

2010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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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E123 Administrator on 2010年07月31日 05:35
2010年07月31日 05: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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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八旬退休女西醫誤信相識多年的集友銀行前女客戶主任,把畢生積蓄交予她,直至5年後始發現700多萬元積蓄遭對方私吞。客戶主任與清洗贓款的舊同學母親昨被裁定罪成,女西醫事後雖遭孻子怪責,但自言「無同佢(被告)反過面」,但直言從此不再相信銀行,會向銀行等作民事索償。

舊同學母親洗黑錢罪成

案中主謀蔡玲玲(40歲)經審訊後於區院被裁定29項偷竊罪成,另與其舊同窗的母親溫潤如(66歲)同被判串謀洗黑錢罪成,其舊同學廖明麗(40 歲)則無罪釋放。

案件押後至8月11日判刑,其間蔡、溫兩人還押。

年屆80的女西醫陳秀棉在庭外稱,案中款項大部分來自雙親與亡夫的遺產,自言生活大受影響,需要兒子接濟。她指出,目前被騙積蓄仍未能索回,銀行以她自願簽字提款為由拒賠償,她質疑「個職員咁對我,成間銀行都有責任」,稍後會循民事向銀行及蔡玲玲索償。

她慨嘆「本來同佢(蔡)感情好好,當佢自己人,唔知點解佢會咁做」,指對方趁她兩度腦中風而盜款,並指蔡的丈夫在案發期間開設餅店,懷疑自己平白成了餅店的「大股東」,但她未有向任何人訴苦,亦沒有嬲怒對方,「無罵過佢,無同佢反過面」。惟其豁達惹來居於深圳的孻子不滿,今年沒有探望她,「個仔話我咁易信人,嬲我點解唔嬲佢(蔡)」。

「無同佢反面」

她說,已對所有銀行失去信心,若非早前聽從被告建議買基金,早已調走所有積蓄,幸保不失的150萬元亦已轉移存放在家中,她說「以後警惕自己,不過無錢,無下次啦……」

法官裁決時指出,事主因信任女被告蔡玲玲而簽下銀行文件,反觀蔡辯稱涉款是貸款及替對方代為投資的說法不可信。法庭認為溫潤如在知情下借出戶口,並獲報酬4萬多元;而蔡、廖之間雖有串謀協議,但獨立於控罪所指的三人協議,故技術性裁定廖脫罪。

控罪指出,蔡玲玲於01至06年間偷竊事主及其家人逾774萬元,其間與溫串謀處理逾565萬元盜款。

【案件編號:DCCC139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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