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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勤賢脫罪追訟費 長青網文章

2010年08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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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E123 Administrator on 2010年08月03日 05:35
2010年08月03日 05: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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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大律師艾勤賢洗脫意圖披露受保護證人身分罪名後,昨向律政司追討訟費,聆案官裁定律政司須向艾勤賢支付55天原審中45%的訟費,以及代表艾勤賢上訴的兩名大律師至少200萬元的費用。

艾勤賢指出,為其上訴脫罪的澳洲籍大律師Guy Reynolds雖在港只執業4年,但他在澳洲已執業逾30年,已屬資深大律師,故要求律政司以資深大律師基礎支付其150萬元準備案件及首天上庭費。

但律政司指出,他們聘用逾35年經驗的英國御用大狀Martin Wilson,收費也只是120萬元,質疑Guy Reynolds收費過高。聆案官勞潔儀最終批准支付Reynolds150萬元,但把艾勤賢要求支付另一大律師Raymond Pierce的100萬元扣減一半。

聆案官今日會繼續就雙方的律師費、大律師上庭費用及行政費用等作評定。

【案件編號:CACC140/07 、DCCC29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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