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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漢斬人案長青網文章

2010年08月03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E123 Administrator on 2010年08月03日 05:35
2010年08月03日 05: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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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醫管局今日發表葵盛東邨精神病人揮刀斬死兩人慘劇的檢討報告,建議醫管局在保障病人私隱與平衡公眾利益下,設立一個互通資訊平台,讓相關部門包括房署、社署交換嚴重精神病人的資料,令外界可得知病人重返社區後的病况。報告建議政府參考外國的做法,向拒絕接受家訪病人發出「社區治療令」。

一名居於葵盛東邨精神病人李忠民於今年5月8日手持軍刀在邨內追斬多人,釀成兩死三傷慘劇。疑兇是葵涌醫院高風險病人,一直由該院跟進,慘劇發生前疑兇曾拒絕讓社康護士家訪,又在住所大門裝上閉路電視及曾大罵鄰居,但醫院為保護病人私隱,未有預早把病人資料傳予房署和社署等部門。慘劇引起社會巨大迴響,擔心在社區生活的精神病人會威脅公眾安全。醫管局委任公開大學校長梁智仁領導檢討委員會檢討事故,檢討報告今日發表。

建議醫院社署房署交換資訊

報告針對病人私隱與公眾利益這具爭議的問題,建議醫管局應與個人資料私隱專員研究,如何在私隱條例許可下,透過互通資訊的平台與相關部門如房署、社署交換精神病人的資料。

現時醫管局根據《精神健康條例》規定,可要求一些拒絕接受治療的精神病人自簽入院,或強迫一些對自己或他人威脅的精神病人入院。病人除了入院,還可有其他緩衝的治療方法,報告進一步建議政府參考外國的做法,透過發出「社區治療令」(Community Treatment Order),指令拒絕接受治療的精神病人接受家訪或治療。

礙於本港並無此法例,政府若接受建議便需要立法,當中涉及繁複法律和立法程序,加上不同國家有不同形式的「社區治療令」,政府也要小心考慮,故報告只提出建議,並無詳細討論如何制訂指令。

據悉,醫管局會諮詢個人資料私隱專員,盡量採納報告提出的部門交換資料建議。局方制訂跟進精神病人的「個案管理」計劃時,亦會盡量吸納報告提出的建議。

明報記者 談誦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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