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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達通變模式圖利8年長青網文章

2010年08月15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E123 Administrator on 2010年08月15日 05:35
2010年08月15日 05: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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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八達通卡公司前日深夜提交立法會的文件,詳細披露過去10年八達通如何由電子貨幣平台,涉足出售客戶個人資料的生意。於1997年推出卡類服務的八達通,其管理層早於2001年已看到客戶資料可交叉銷售的商機,翌年替兩間保險公司銷售,一年賺取逾百萬元收入,之後將非付款業務分拆在金管局規管以外的獨立公司運作,最後聽從財務顧問建議,淡出出售資料給其他公司作推廣用途的模式,改為力谷「日日賞計劃」,主動與保險公司合力推銷產品,以賺取更多利潤。

根據八達通提交的報告,八達通管理層早已看到客戶資料的潛在商機,2002年時為行政總裁的戴勇牧在八達通卡公司的董事會會議紀錄中提及,正與AIG及信諾(CIGNA)保險公司研究先導計劃,結果取得理想成績,以AIG的合作為例,3.5萬名特選個人八達通卡主收到6個月免費人身意外保險計劃,當中逾1500人付款升級,每年保費為160萬元,八達通可享四分之一利潤,為期3年;信諾的利潤更可觀,逾1300名客戶購買了信諾保險,每年保費為750萬元,八達通在1年內可獲利150萬元,所以選定信諾為長期保險合作伙伴。

成立子公司 審視發卡條文准資料轉移

八達通在03年的財務預算中提及,為把握「交叉銷售」的商機,可成立會員計劃及發展資料業務,為公司提供商業分析、顧客調查等服務。八達通亦繼續與信諾合作,向個人八達通持卡人銷售產品,但董事會其後得悉,金管局正籌劃規管受監管機構經營的保險業務,預計年中完成,故建議八達通在規管出台後,重整架構,才繼續做保險業務,包括賣第三者產品及會員計劃,所以在03年8月暫停與信諾的合作。

04年,八達通計劃成立新公司去繼續非付款業務,並審視發卡的條文,以容許資料轉移。當時,八達通亦與另一保險公司CPP合作推廣失卡保障計劃,八達通向CPP提供顧客電話、電郵資料等,CPP每一宗成功銷售,八達通可獲40元分佣。05年,八達通公司重整公司架構,將非付款業務交由子公司八達通廣聯負責(見架構圖)。

八達通廣聯在06年確認客戶資料庫為公司未來發展重要一環,重新開展資料業務,除繼續與信諾合作,亦在8月開始與市場調查公司Cimigo合作,八達通廣聯為《都市日報》做首個商業網上市場調查,結果只需7小時,就有8%的日日賞計劃會員回覆。翌年,八達通廣聯向日日賞客戶推銷首個保險以外的產品,亦與Cimigo進行達5000人的調查,但兩者的銷售表現遜於預期。

財務顧問:賣資料獲利少 轉攻日日賞

八達通公司根據財務顧問公司麥建錫的評估訂出5年計劃,指出售資料給其他公司作推廣用途的模式,賺取的利潤不多,應淡出有關業務,將相關資源撥作發展日日賞計劃。八達通自去年起,開始與保險公司持續合作的電話銷售,收入較預計多。其中,信諾保險在合約屆滿後,轉換成日日賞計劃的合作伙伴,它們每年會打75萬個電話推銷。

已辭職的八達通行政總裁陳碧鏵在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聆訊中曾透露,原來八達通可向身為日日賞計劃合作伙伴的信諾收取年費、佣金、表現花紅、長期合作獎金、年度最低限度收入保證金等,而且保險賣得愈多,收錢愈多。雖然信諾多次強調未付錢向八達通獎賞公司購買任何個人資料,但遭前任私隱專員吳斌質疑信諾員工假借「日日賞」代表之名推銷。八達通單是在過去4年半已從出售個人資料賺取4400萬元收入,佔總收入逾三成,事件直至今年工聯會投訴才引起關注。

金管局反駁教避監管指控

據了解,對於有議員指是金管局教八達通透過成立獨立公司逃避監管,金管局感不滿,認為與事實不符。消息透露,金管局在03年是為規管八達通公司的風險,才建議它將非卡類服務的業務,包括海外顧問服務由其他公司處理,目的是以免這些公司的業務一旦出事,影響卡類服務,而其他非付款業務仍有其他機構如保險業監理處及私隱專員公署等監管。

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主席陳鑑林表示,因是周末,尚未看有關文件,要之後才決定是否要召開特別會議跟進八達通事件。但他認為,日後重點討論應是如何修訂法例,加強保障私隱,包括是否應由市民決定是否願意接受推廣等。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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