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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霉菌藥裁定奪3命長青網文章

2010年0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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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E123 Administrator on 2010年08月20日 21:35
2010年08月20日 21:35
新聞類別
港聞
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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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2008年11月至09年3月,公立醫院爆發「毛霉菌奪命」事件,8名癌症病人服用帶菌「別嘌醇」後死亡。死因庭昨指其中3人因服用帶菌藥丸喪命,裁定3人死於意外。事主家屬表示擬向生產商歐化藥業索償。

官提8點建議 促加微生物檢測

死因裁判官陳碧橋昨裁定涉及事件的8名病人死因,並採納港大微生物學系系主任袁國勇的獨立報告,提出8點建議,改善製藥過程及提高病人的飲食安全(詳見表一),轉交食衛局、衛生署、醫管局及別嘌醇生產商歐化藥業。

事件因真菌污染藥物而起,裁判官未直接批評涉案藥廠歐亞藥業,但特別指出,袁國勇在作供時重申,監測微生物含量可防止悲劇重演。除了3名被裁定死於意外的事主,另外2名直接遭惡菌奪命的事主,裁判官指由於未能確定體內菌種成分,故裁定他們死因不明;其餘3名事主則死於自然(詳見表二)。

3人死因裁無關毛霉菌藥

醫管局及歐化藥業均向死者家屬致以深切慰問。醫管局發言人表示,事發後已實行措施,改善並確保藥物質素與安全,又制訂指引,規定白血病、淋巴瘤及骨髓移植病人食物皆要煮熟煮沸;另外木製舌壓要消毒,高危病人應避免使用木筷及牙籤。

歐化藥業則表示,已聘請世衛專家評估生產流程及品質管理系統,並加強消毒廠房,半成品藥粒儲存不會多於2天,以及加入微生物測試等。

裁判官指出,事主李明瀚(男,6歲)、溫劍峰(男,38歲)及關美華(女,42歲)因服用帶有小芽孢根霉菌(其中一種毛霉菌)的別嘌醇,腸道等多個器官受感染致死。證供指出,袁國勇抽取3人組織樣本種菌,驗出同一品種真菌,裁定3人入住瑪麗醫院期間,服用被小芽孢根霉菌污染的藥丸喪命,死於意外。裁判官解釋3人罹患致命疾病,但憑證據可推論他們因帶菌藥丸導致死亡。

另一男事主陳瑞光(48歲)及女事主黃一莉(50歲)生前曾服用帶菌別嘌醇,解剖後雖斷定2人因腸道感染毛霉菌死亡,但無足夠證據確定二人感染的是小芽孢根霉菌,裁判官不認同二人死於自然,最後裁定死因不明。裁判官另裁定其餘3名男事主林華珍、郭世安及劉金康死於自然,指病理科醫生報告可靠,死因與毛霉菌無關。林因骨髓移植失敗,多個器官衰竭而死,郭、劉則死於末期淋巴癌。

【案件編號:CCDI259-262、283-28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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