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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為人申冤 面臨站犯人欄長青網文章

2010年0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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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E123 Administrator on 2010年08月20日 21:35
2010年08月20日 21: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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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一向站在公堂正中央為被告申冤,如今卻可能被關進犯人欄的馬浩輝,昨日首度以被告身分踏入法庭,表現沉靜。曾當記者的他面對昔日「行家」,表現非常合作,對記者拍照提問有求必應,對同為前記者的妻子說︰「畀佢哋影啦。」

對官90度鞠躬 任記者拍照

馬浩輝昨身穿西裝、結上粉紅領帶、架起黑色粗框眼鏡,在妻子陳寶寶及立法會議員涂謹申陪同下到庭。開庭前,陳寶寶與涂謹申互有交談,馬浩輝則鮮有發言,緊合雙唇等候,眼望前方。署任裁判官出庭後,馬浩輝上前作90度鞠躬,他向裁判官表示「不認罪」後,一直望向遠處。

提訊結束後,馬浩輝稍稍放鬆,回應記者提問時表現友善,答案簡短,卻不忘補充一句「我明嘅,你都係做嘢啫」。他由妻子陪同離開法庭,面對大批記者的鏡頭,他自行停下,二人「企定定」大方拍照,陳寶寶右手更一直放在丈夫右肩,以示支持。

對於馬浩輝主動向大律師公會申請取消執業資格,大律師陸偉雄指出,執業大律師只要提供理由,可主動申請除名或恢復執業資格,惟恢復資格時大律師公會將審核申請人背景與紀律資料,「公會有守則,會員行為不可令行業蒙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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