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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旗銀行認轉移客戶資料長青網文章

2010年08月20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E123 Administrator on 2010年08月20日 05:35
2010年08月20日 05: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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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繼富邦、中信銀行國際、永亨、永隆銀行承認曾轉移客戶資料予第三者,昨日花旗銀行給客戶電郵,承認過去曾轉移部分資料給合作伙伴推銷保險產品,強調當中過程嚴守條款要求,並且合法,但因應公眾關注現已終止有關業務,而花旗去年已把所有涉及保險的電話銷售活動交公司內部處理。

金管局早前公布有6間銀行,將客戶個人資料出售或轉交給第三者,當日渣打表示沒有出售過任何客戶資料,但有渣打前僱員透露,渣打曾把客戶姓名及電話轉移予失卡保險公司CPP作推銷用途。

渣打香港行政總裁洪丕正昨出席一活動時強調,沒有出售過客戶資料。不過,渣打銀行發言人其後改口風,表示CPP委託渣打當代理推銷保險,但沒有直接把客戶私隱交給CPP,電話是交由外判電話服務中心聯絡客戶,做法符合法例。

銀行公會再啟動私隱小組

身兼銀行公會主席洪丕正表示,公會將重啟屬下私隱資料小組,與私隱專員公署合作,研究是否要修改現行私隱守則。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常任秘書長區璟智表示,局方會與金融監管機構和私隱專員公署建立常設平台,檢討守則。

自由黨上周蒐集10間本地銀行信用卡的申請傳單,包括匯豐、中銀、花旗、渣打、恒生、星展、東亞、大新、永亨及交通,發現申請表上的條款、聲明和私隱條文等,中文字體大小一般少於2毫米,部分英文字體更小於1毫米,一支牙籤足把整行約60字條文遮蓋,認為至少應如報紙文字即約3.5毫米,自由黨會去信金管局和私隱專員反映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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