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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特擬判開刀 「以癱還癱」懲兇徒長青網文章

2010年0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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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E123 Administrator on 2010年08月21日 05:35
2010年08月21日 05:35
新聞類別
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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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沙特一名男子涉嫌襲擊另一人,導致對方癱瘓,受害人根據伊斯蘭律法中以牙還牙的條款,要求法院「以癱還癱」,判處行兇者接受變癱懲罰。當地傳媒報道,法院已向兩家醫院徵詢意見,查明可對一個人動脊椎手術令其癱瘓。

沙特《歐卡茲報》(Okaz)報道,22歲的穆泰里(Abdul-Aziz al-Mutairi)兩年多前與人打架後重傷癱瘓,他要求法官按伊斯蘭律法,向行兇者作出對等懲罰。報道稱,法官尤塞夫(Saoud bin Suleiman al-Youssef)向最少兩家醫院徵詢意見,看是否可以對行兇者進行脊椎手術,令他癱瘓。

男被毆致癱求報復

位於首都利雅得的費瑟國王(King Faisal)專科醫院已拒絕進行這種手術。該醫院在回信中稱﹕「造成這樣的傷害是不可能的」。據報道,它是基於道德原因反對這樣做。另一家醫院表示,切斷脊髓導致一個人癱瘓是可行的,但未說明它是否會接受相關要求。

沙特奉行伊斯蘭律法,允許法院以「以眼還眼」原則懲罰罪犯,如砍下盜賊雙手、殺人者填命,還有人因用腐蝕性液體致別人毁容而被挖掉眼珠。根據法例,受害人可要求行兇者賠償金錢,代替這種刑罰。

人權組織批評「以眼還眼」的法規殘忍、不人道。沙特改革派人士要求廢除相關法規,指這與伊斯蘭教的寬容精神背道而馳。這一法規還曾釀成外交風波。4年前,沙特法院便在印度政府交涉下,赦免一名印度男子的挖眼刑罰,該名男子在與別人爭錢時把對方弄瞎。

衛報/每日郵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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