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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控煙設緩衝 認錯免罰款長青網文章

2010年09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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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E123 Administrator on 2010年09月02日 21:35
2010年09月02日 21:35
新聞類別
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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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被稱為「廣州史上最嚴」的《廣州市控制吸煙條例》昨日首日實施,但仍留有餘地,即使煙民在禁煙場所吸煙被執法人員捉正,也只會「先勸喻再處罰」,若煙民聽話熄煙或移步至可吸煙區域即可免罰,罰款額為50元人民幣。

昨日在廣東省人民醫院,余先生站在門外吸煙,他表示有了解過新例,「雖然是麻煩些,但如果不讓吸的地方也不會吸」。他又指出,家人藉新例頒布之機「施壓」要他戒煙,但他已有40多年煙齡,每天要抽20至30支煙,「唔係話戒就戒到」。

15部門規管禁煙場所

在越秀區一間酒樓,不少茶客在大廳吞雲吐霧,酒樓經理說設有無煙區,若發現客人在無煙區吸煙會勸阻,但也表示「很難100%做到」。

廣州市愛國衛生委員會對本報表示,處罰由15個部門執行,例如學校控煙由教育局負責,醫院控煙則由衛生局負責。昨日愛衛會負責人亦有落區巡查,但由於違例者視情節輕重可有2至10日「整改期」,昨日應無發出罰單。

新例規定,醫院、學校、政府機構、文娛場所、車站及交通工具內嚴禁吸煙,大型食肆須劃定非吸煙區,小型食肆則不受限。

明報記者林迎廣州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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